贪官4次减刑将出狱,曾牵出22名官员

贪官4次减刑将出狱,曾牵出22名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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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梁必志受贿罪、贪污罪刑罚与执行变更审查刑事裁定书》透露,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原区委书记梁必志再度获得减刑,并将于近日出狱。

裁定书显示,2014年3月14日,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江中法刑二初字第18号刑事判决:被告人梁必志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没收财产100000元;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没收财产50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财产150000元。

裁定书提到,近日,执行机关广东省阳江监狱以罪犯梁必志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提出建议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最终,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梁必志予以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刑期执行至2023年5月13日止。

据媒体报道,此前梁必志已经三度获得减刑:2017年5月24日作出粤07刑更第578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2019年1月25日作出粤17刑更427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2020年10月28日作出粤17刑更2960号刑事裁定,对其减去有期徒刑六个月。

据公开资料显示,梁必志,广东省化州市人,198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毕业于湛江师范学院化学专业,曾任湛江市团委副书记、书记,湛江市坡头区区长、区委书记、霞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等职。

2012年4月1日,梁必志被省纪委带走,随后被“双规”。

2012年8月,据广东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对湛江市霞山区区委书记梁必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梁必志严重违纪,其中有的问题涉嫌犯罪。广东省委决定,给予梁必志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据《梁必志贪污受贿一审判决书》显示,经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2年,梁必志先后担任广东省湛江市坡头区区长、区委书记期间,多次收受贿赂人民币261.8万元,美金5万元。

判决书提到,在2008年年底区换届时,时任坡头区南调街道党工委书记梁某某来到梁必志办公室,向梁必志提出支持梁某某升任坡头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要求。梁必志答应了梁某某的请求,梁某某将一个装有人民币3万元的信封送给梁必志,梁必志如数收下。2009年2月,梁某某被任命为坡头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09年9月后,湛江市坡头区人大副主任和政协副主席出现空缺。时任坡头区人事局局长的郑某某想竞争人大副主任的职位,为了能够得到梁必志的支持,同年12月的一天上午,郑某某来到梁必志的办公室,向梁必志提出想竞争人大副主任的想法。梁必志答应支持郑某某,郑某某于是拿出装有人民币3万元的信封送给梁必志,梁必志如数收下。2010年2月,郑某某被任命为坡头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11年8月份的一天,商人冼某某请梁必志在湛江市海洋世界酒店吃饭,期间,冼某某向梁必志提出担任坡头区政协常委以及湛江市政协委员的要求,希望得到梁必志的关照和支持,梁必志表示答应。饭后,冼某某送给梁必志一个装有人民币3万元的信封,梁必志如数收下。2011年10月,冼某某先后当选坡头区政协常委、湛江市政协委员。

2011年8月,坡头区坡头镇双八漆业有限公司经理许某某来到梁必志的办公室,向梁必志提出想任湛江市人大代表的要求,希望能够得到梁必志的支持和关照,梁必志表示答应,许某某于是将一个装有人民币1万元的信封送给梁必志,梁必志如数收下。2011年10月,许某某当选湛江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

判决书还透露,为升官梁必志曾向商人索贿20万元。据梁必志供述,在2010年12月中旬的一天,其知道组织上准备要来考察其,想推荐提拔其为坡头区区委书记。于是,梁必志向湛江市第一建筑公司的总经理郑某要了20万元人民币,去做一做相关工作。

此外,据《湛江晚报》报道,梁必志案共有22名公职人员涉案,包括8名处级干部。其中,2010年4月,坡头区原区委常委、副区长李国兴套取公款10万元行贿梁必志。

2012年9月,李国兴被移送司法机关。2013年1月,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纪委给予李国兴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13年7月10日,湛江市纪委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情况通报会,通报了李国兴案件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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