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一【法律】宪法——国家基本制度之国体与政体

专题一【法律】宪法——国家基本制度之国体与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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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
国家基本制度之国体与政体

国体即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基本方针:长期合作、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爱国统一战线: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用户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社会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政体
政体是一个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是实现国体的具体方法。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表明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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