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便车”“傍名牌”!市监总局公布2022年20起知识产权执法典型案件

“搭便车”“傍名牌”!市监总局公布2022年20起知识产权执法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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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今天公布2022年知识产权执法典型案件。

一、天津市北辰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李某某制售假冒“壳牌”等品牌机油案

本案是一起侵犯多个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案件,制售假冒商品的窝点极为隐蔽,而且与存放仓库分别位于不同区域。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紧密配合,发挥部门协作优势,通过摸排蹲点、突击检查、联合执法等方式,追根溯源,精准锁定窝点位置,打出兼具力度和速度的“组合拳”,高效查处违法行为,严防假冒商品流入市场,维护了油品市场秩序。

二、浙江省温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协同查处跨省生产销售假冒“3M”标志防疫物资案

生产销售假冒防疫物资,不仅侵害商标权利人合法权益,而且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本案中市场监管部门强化行刑衔接,追根溯源,协同查办关联案件,从终端到源头全链条式打击跨省制售假冒防疫物资违法行为,行动迅速、处置有力,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

三、安徽省六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六安好车优选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侵犯“阿里汽车”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该案是一起服务商标侵权案件。当事人在相同或近似服务上使用与商标注册人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使相关公众误认为其与商标注册人存在投资、许可、加盟或合作等关系,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规定,“本法有关商品商标的规定,适用于服务商标。”对于服务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应依法予以查处。

四、河南省济源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济源市抖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犯“抖音”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本案是一起“店招”侵权案件。当事人未经许可在公司名称及经营场所使用他人注册商标,通过“搭便车”“傍名牌”的方式攀附知名商标,不仅损害商标注册人的品牌声誉,也误导消费者。本案中,执法机关准确适用不同法律,依法对此类违法行为定性查处,有利于规范直播带货市场秩序。

五、湖北省襄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邱某销售侵犯“阿尔卑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糖果案

本案是一起加强行刑衔接、全链条打击违法行为的典型案件。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协调配合,案件线索由公安机关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开展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从制假窝点到销售终端的违法者均受到惩罚,既保护了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也守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六、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孔某某生产销售假冒“星巴克”咖啡案

本案中,当事人将经营场所设在居民小区内,在团购平台上以星巴克咖啡代购店的名义销售假冒咖啡,手段隐蔽,主观故意明显。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举报线索后,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集中优势力量严查违法行为,有力维护了注册商标专用权,切实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七、贵州省市场监管局查处祁某侵犯“习酒”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该案是一起保护立体商标专用权的典型案件。我国在2001年修改商标法时增加了立体商标申请注册的相关规定,不少企业开始申请注册立体商标,以获得差异化的品牌竞争力。由于立体商标本身的特殊性,其侵权判断较普通商标更为复杂。本案中,市场监管部门通过立体商标整体比对和要部特征比对,准确认定侵权行为,依法保护了企业的立体商标。

八、湖南省临澧县市场监管局查处临澧县新安镇丽平金行侵犯“周六福”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商标是识别商品和服务来源的重要标志。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种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在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不仅侵犯商标注册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也侵害消费者的利益。本案案情复杂,经历了听证、诉讼、上诉、延期办理等程序,最后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有力保障了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九、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南京一涵佳照明有限公司将“驰名商标”用于宣传案

驰名商标是一个法律概念,是在具体案件中根据需要对法律事实的认定,而非荣誉称号,不能用于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该案件的查处有利于引导经营者正确认识“驰名商标”制度,促使商标注册人依靠产品、服务质量和信誉获得市场竞争力。

十、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承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恶意申请商标注册案

本案中,当事人申请注册商标数量明显超出正常经营活动需求,属于超出合理范围过度储备商标,客观上不当占用大量商标和资源,扰乱了商标注册秩序。本案的查处,既打击了商标囤积行为,也规范了对老品牌商标资源的有序保护。

十一、山东省青岛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青岛天宇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案

近年来,知识产权服务业快速发展,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提供了重要支撑,但也出现个别代理机构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代理业务、恶意申请注册商标等现象。本案聚焦地理标志商标申请注册中变造、伪造证明材料这一突出问题,对违法者依法处罚,引导商标代理机构守法经营,有利于促进代理行业规范发展。

十二、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重庆呱呱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代理不以使用为目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案

本案是一起打击关联企业“组团”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典型案件,案情错综复杂,违法主体较多,查办难度高。市场监管部门克服调查取证中重重困难,迅速查清违法事实,并对商标代理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分别作出处罚,对恶意申请注册商标行为形成有力震慑,有利于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保护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十三、河北省邯郸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河北太阳兄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案

地理标志是一个地区特色产品的“金名片”,备受各地政府和社会公众关注。近年来,个别商标代理机构在代理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时,为谋求不当利益,伪造并提交虚假材料,不仅加重审查负担,而且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本案的查处有力打击了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注册中造假行为,维护了商标代理市场秩序。

十四、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厦门米落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侵犯“五常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案

本案是保护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的典型案例。当事人未经“五常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人许可,在非地理标志生产区域的大米上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不仅损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误导消费者,影响消费体验,应依法予以查处。

十五、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无锡市金卡印刷厂擅自印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案

根据《“甘露”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申请使用“甘露”证明商标的,必须在核定的生产区域内,经无锡市锡山区鹅湖水产协会实地考察、检测和综合审查符合使用条件,并签订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当事人在没有查证委托人是否取得“甘露”证明商标的授权,擅自为他人印制包装盒,为造假者提供了便利,也容易损害“甘露”品牌的声誉。

十六、北京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北京华源书阁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

2022年北京冬奥会期间,冰墩墩成为热销品。部分违法者未经许可制售“冰墩墩”“雪容融”等奥运特许商品,牟取不当利益。本案的查处有力维护了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人合法权益,规范了奥运特许商品销售市场秩序。

十七、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广州麦塔沃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案

保护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是办好2022年北京冬奥会的重要一环,使命光荣,意义重大。市场监管部门对北京冬奥会组委来函高度重视,果断出击、迅速查办,有效维护了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合法权益,体现了对侵犯奥林匹克知识产权“零容忍”的态度,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成功举办营造了良好氛围。

十八、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河北联丰肥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假冒专利的化肥案

专利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在消费者眼里常常是“高科技”和“创新”的代名词。部分经营者为扩大产品影响力,吸引消费者关注,在产品包装或广告宣传中会标注产品专利号码。假冒专利行为不仅欺骗消费者,而且扰乱市场秩序。本案中,市场监管部门迅速调查,依法对假冒专利行为进行查处,有效维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十九、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重庆鸿方食品有限公司假冒专利案

本案中,当事人未取得专利授权,也不能提供相关授权文件,却在其生产的食品包装上标注“专利产品、仿冒必究”等字样,误导消费者,以获得不正当利益。该案的查处,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二十、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内蒙古蒙夏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案

专利代理行业经过多年快速发展,行业规模逐步壮大。由于受利益驱动,未经许可擅自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黑代理”也随之出现。这些“黑代理”服务质量参差不齐,会给创新主体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本案中,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专利执法职责,严厉打击专利代理违法行为,规范了专利代理秩序,有利于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2022年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执法,针对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的重点商品、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强化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保护,依法查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和违法开展商标专利代理行为,有力保护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创新型国家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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