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庄浪土帅鲁麟为甘肃副将,求大将不得,恃其部落强,径归庄浪,以子幼请告。有欲予之大将印者,有欲召还京,予之散地[1]者。刘尚书大夏独曰:“彼虐,不善用其众,无能为也。然未有罪。今予之印,非法;召之不至,损威。”乃为疏,奖其先世之忠,而听其就闲。麟卒怏怏病死。
黔(qián)国公沐朝弼,犯法当逮。朝议皆难之,谓朝弼纲纪[2]之卒且万人,不易逮,逮恐激诸夷变。居正擢用其子,而驰单使缚之,卒不敢动;既至,请贷其死,而锢之南京,人以为快。
[冯评]
奖其先则内愧,而怨望之词塞;擢其子则心安,而巢穴之虑重。所以罢之锢之,唯吾所制。
[1] 多指闲散的官职。
[2] 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