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钱江晚报》报道了杭州市政府网,公开一批公安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况。其中有不少是地铁上猥亵女乘客案件的罚款,或拘留处罚决定,引发舆论关注。
这并不是“新鲜事”。在该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公开页面上,最早的案例发生在2018年4月。其中还包括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殴打他人,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等行政违法案例。但是,最引人瞩目的,还是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猥亵、侵犯隐私案件。
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日常客流量大,车厢内乘客间不得不近距离接触,给部分有意“耍流氓”者可乘之机。地铁上的猥亵、侵犯隐私案件,也成为保护女性...
其他城市按照这个标准卷起来!!
這聲音快的叫人心煩所以不愛聽故事很好搯放時聲音又不好聽請把聲音放慢點
最好是公开照片,名字证件号和所犯罪名,张贴在各大角落。只发名字的会让同名的人被误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张贴照片在公交地铁站,公布在其它地方,又有多少人看得到。应该限制这样的人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一定年限。
手动点赞,建议夏季来临前各地推广
应全国执行。
做得好,应当公开。
干得好,最好把猥亵者的照片公布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