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周,尽管今年的考研、考博周期已经渐入尾声,与此相关的风吹草动,依然牵动着众多学子的心,并不时引发社会舆论的关注。
4月8日,“苏科大凌晨4点发待录取通知”登上热搜第一,尽管当事院校的考研录取工作已经进入最后一个阶段,涉及到的考生人数也不多,但校方凌晨发送待录取通知、只留半个小时时间窗口的做法,还是在网上激起了大量批评。在部分网友眼中,这种做法不仅“不近人情”,也涉及到录取工作的公平性问题。
无独有偶,4月13日,青海民族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公告,取消了一名拟录取博士研究生的入学资格。这名拟录取博士研究生名叫阿进录,他之所以被卷入舆论漩涡,是因为其身份正是这所大学的现任党委副书记。阿进录副书记该不该、能不能在本校入学的问题,同样与“公平”二字息息相关。
在“苏科大凌晨发通知”事件中,据学校工作人员解释,通知是前一天下午写的,“因为要经过审核,可能点出去的时候时间就晚了”。从这个说法上看,这似乎只是意外,最终也并未对考生造成实际影响。但是,据光明网梳理,类似的舆论事件今年已经发生了好几起。公众因此产生疑问,认为涉事学校对考生权益不上心,不注重维护考试的公平性,也是理所当然的事。
对此,光明网评论员认为:“这些事故一出现,涉事学校就陷入巨大的负面舆情,社交平台的评论区里就填满了网民的义愤与羞辱。这多少是一种代偿,考生面对学校的安排,几乎是毫无博弈能力的。但社会评价会起到平衡的作用,当这些高校纷纷被调侃进了‘避雷名单’,学校的信誉在公共空间一败涂地,这就是‘任性’的代价。”
澎湃新闻对同一起事件发布的评论,更加直接地批评了校方的做法,并强调以问责解决问题。作者指出:“职业意识需要内心素养的支撑,也需要外力的加强,即对于那些因职务行为而违背职业规则并造成包括舆论后果的人员,相关单位不可以一句‘是个别人员作为’而推掉领导责任、监管责任、制度责任。有关单位一旦发现员工职务行为上的问题,应及时调查,该道歉的道歉,该处理的处理,不推诿责任,这样才能提升相关人员的职业意识。”
只看这些批评校方不体贴学生的文章,读者可能不太理解:为什么校方在凌晨发布待录取通知,并要求考生在短时间内回复,会影响招录的公平性?对此,复旦大学在读学生王越发表在红网的一篇评论,详细梳理了其中的逻辑联系。在作者看来,考生在调剂阶段面临着巨大的竞争压力,各个高校的调剂规则与具体操作方式,直接影响着考生的选择。相对而言,考生的话语权弱,而高校的话语权强。在这种情况下,高校在录取工作中的“任性”,很可能让学生更加被动,无法作出最优选择。
如果说苏科大这起事件,只是间接涉及到考研公平的问题,发生在青海民族大学的事件,无疑更加强烈地触碰到了公众的敏感神经。对此,光明网的评论作者陈广江指出:“阿进录的确是一名考生,但不是一般考生,其‘校党委副书记’的身份是无法回避和淡化的。本校人员报考本校研究生屡见不鲜,但如果校领导报考,难免要面对如何堵住悠悠众口的问题。换言之,‘举贤不避亲’不是不可以,但前提要程序公开透明、规则公平公正,经得起推敲和审视。”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李哲的文章更进一步,认为校方应当对这起事件加以处理。这篇文章指出:按照《青海民族大学2023年民族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工作方案》,“校纪委、校民族学一级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进行全过程监察督导。对于申请和审核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者,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作者表示:“既然复核完毕了,且有问题,那么接下来也应有相应的严肃处理。眼下,只是用一句简单的公告来回应大众,也没有任何后续交代,既缺乏诚意,也缺乏细节。这种模棱两可的状态,不该作为一个终点。”
对于这些问题,或许正如华南理工大学的学生作者张茂星所说:“说到底,我们呼吁考研需要更多的公平,不仅仅在于全过程的公平公正透明,还在于让每位考生都有平等的机会,不为其他非能力因素所限,拥有不被设限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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