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宝马司机醉驾撞人拖行案在湖南娄底市娄星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上午庭审结束后,法院表示,因案情疑难复杂,法庭决定对该案择期宣判。
受害人的丈夫周先生告诉封面新闻记者,妻子谢女士仍躺在病床上,无法说话走路,不能参加这次庭审,他们希望得到公平公开公正的判决。
酒驾超速撞人后拖行
警方认定司机全责
2022年9月2日,湖南娄底市一女子酒后驾驶宝马车撞人。28岁的司机肖某萍追尾骑电动车的谢女士,将其拖行近一公里后才被交警拦下。
娄底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称,2022年9月2日23时52分许,肖某萍在醉酒后驾驶湘K车牌小型轿车,以每小时69公里的速度行驶至娄底市娄星区吉星路珠山公园东门地段时,轿车左前裙部与前方谢某驾驶的电动车尾部相撞。谢某裤子被轿车左前照灯灯脚卡住,肖某萍驾车逃离,将谢某拖行至吉星路中澳加油站地段时,被执勤交警截停查获。
交警部门认定,肖某萍醉酒后驾驶车辆超速行驶,未发现在前方通行的电动车,是形成事故的主因,谢某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电动车,在设有非机动车道的事故地段,行驶在机动车道内,是造成事故的次因。
由于肖某萍驾车发生事故后,未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报案,反而驾车逃离现场,属逃逸行为,警方认定其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谢某不承担责任。
事故现场视频显示,肖某萍被交警拦下后没有下车,仍坐在车内接打电话,在交警要求下完成酒精测试,下车查看现场时穿着高跟鞋。
一审开庭未判决
受害者家属拒绝谅解
周先生表示,妻子在事故中面部朝下被拖行,面部、全身大面积严重擦伤、挫伤,肋骨、腰椎多处骨折,还被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特重型,当时就进了重症监护室。目前,妻子虽然转移至康复科治疗,但无法走路、说话,吃饭也需要人帮助,情况不容乐观。
2022年12月6日,娄星区检察院出具《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告知家属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犯罪嫌疑人肖某萍涉嫌交通肇事、危险驾驶一案,娄底市公安局于2022年12月16日向检察院移送起诉。
娄星区检察院出具的《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图源受访者
4月11日上午,本案在娄底市娄星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上午庭审结束后,法院表示,因案情疑难复杂,法庭决定对该案择期宣判。
由于谢女士身体恢复状况不佳,也无法回忆事发时具体情况,不能出席庭审。考虑到后续治疗费用仍难以确定,周先生暂时没有提起民事诉讼。“现在已经花了90多万了,还要治多久都不确定。”
周先生表示,开庭前曾在法院见到对方家属,肇事者家属有口头道歉,没有主动垫付医药费等行动,周先生没有签谅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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