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举报有人向其父亲行贿1900万元,别当大义灭亲看

女子举报有人向其父亲行贿1900万元,别当大义灭亲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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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宝鸡市纪委、监委对此事认真核查,我对此次举报的真实性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我也会持续公开此事件的相关情况……”4月5日,陕西省宝鸡市一女子在抖音发布短视频,实名举报宝鸡市养生协会主席曹某某,向自己父亲原宝鸡市保障房公司董事长顿某某,行贿1900万元一事,引发网友关注。

4月6日,该女子表示,经过宝鸡市陈仓区相关部门审查,认定其父亲顿某某受贿1900万元,已于本月3日在宝鸡市陈仓区法院进行了公开审理。“我正跟律师沟通后续事宜。”对此,宝鸡市陈仓区纪检委工作人员称,目前案件已经在法院进行审理。

此事引起网友热议,有的人称赞女子大义灭亲,也有的人感到不解:案件已进入审理阶段,为何还有举报一说?

其实,细看报道就不难发现,女子并非举报其父亲涉嫌腐败,因为其父亲的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1900万元的受贿已经相关部门审查认定,就如网友说的,这已经不用举报了。女子举报的是行贿人,换言之,顿某某受贿一事虽然东窗事发,可能并没有交待具体来源,其女儿要“供出”行贿人。

家人反腐的并少不少见,有妻子举报丈夫出轨、违法乱纪的,有孩子举报父母腐败的,也有儿媳反腐的,这种情形多是因为腐败行为影响到家庭幸福,被家庭成员愤而举报。举报他人向家庭成员行贿的还不多见。具体到“女子举报有人向其父亲行贿1900万元”一事,这算不算“大义灭亲”呢,估计还不能这么认为。因为其父亲已经落马,这个举报主要是想牵出行贿人,这不是“灭亲”,也许是“保亲”“爱亲”。

因为没有行贿就没有受贿,顿某某因受贿要面临法律的处罚,从某个方面而言,顿某某实际是被行贿人给“灭”了的,其女儿可能怪罪行贿人把他父亲给“害”了,所以要举报行贿人来表达心中的情绪。也许有出于对父亲关心爱护的思想,想到是行贿人让他父亲走到这一步的,要让行贿人受到惩罚。

法律对行贿罪是有界定的,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2021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要求坚决查处行贿行为。因为行贿作为贿赂犯罪发生的主要源头,行贿不查,受贿不止,必须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以推动实现腐败问题的标本兼治。

女子举报有人向其父亲行贿1900万元,这本身是反腐败的应有之义,这不是“大义灭亲”,这是“大义灭腐”。不管其举报动因为何,举报本身是值得肯定的。大家也别当“大义灭亲”的戏码来看,要看到行贿的危害性。如果真的关心爱护家庭,就是要对这类行贿予以警惕,因为这种“糖衣炮弹”是来“灭亲”的,任何行贿都不是来送“好处”,是来送“坏处”。

反腐败就要筑牢家庭防线,不能让家人被行贿受贿给拖下水了,既不能向他人行贿,也不能接受他人的行贿,就是要勇敢对行贿说不,该举报的就是要举报。让行贿无可遁形,不能得逞,也就没有受贿的机会,就是保护了家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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