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气象局解除气象灾害(暴雨) Ⅲ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厦门市气象局解除气象灾害(暴雨) Ⅲ级应急响应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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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023-6号

根据最新天气形势分析,市局决定于2023年4月6日10时00分解除气象灾害Ⅲ级应急响应。

请市局应急办、市气象台、气象服务中心、灾防中心结束气象灾害Ⅲ级应急响应工作状态,各区局根据实际研判解除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

各单位要继续做好相关气象服务,并做好本次过程的分析、总结和评估工作。

特此命令。

命令人:林秀斌

2023年4月6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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