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式减持股份的案例分析

离婚式减持股份的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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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某科技公司创始人离婚,把股份转给前妻的消息传得沸沸扬扬,有人质疑此举是否为更方便减持股份。作为一个在A股打拼多年的韭菜,挖数感觉有必要挖一挖,一为丰富知识,二为更好避坑。

首先我们向历史寻找答案,这事并不是孤例,早在2020年5月就有。

某A股疫苗公司2020年5月29日发布公告:

因解除婚姻关系并 进行财产分割,杜先生拟将其直接持有的 161,331,675 股公司股份分割过户至袁女士名下。本次股份分割过户后,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83,394,12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27%,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 23,484,740 股,占其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12.81%;袁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61,331,67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3.99%。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 权变更。

当时该公司股价在新冠疫苗的发酵下,从2019年初的22元,一路飙到2020年5月的93元,一年半不到翻了 4倍多,这个时间点发布离婚公告,实在过于巧合。

而按照当时的股价,转让给袁女士的股份价值高达 150亿人民币。

根据当时新闻报道,杜先生一家早已移民加拿大,其个人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妻子和女儿也一直生活在加拿大,而袁女士已经加入加拿大国籍。

当时媒体对袁女士的报道

袁女士在拿到股份后,也确实在半年内没有减持,直到半年后的2020年12月9日,该公司发布袁女士的减持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袁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61,331,675 股,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 议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7,000,000 股

此时股价从2020年5月的93元,又涨到了110元左右。

接着2021年6月11日,袁女士又减持: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袁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144,331,675 股,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公司 股份不超过 7,000,000 股给其持有 100%份额的私募基 金产品,本次转让属于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成员内部构成变化,该部分股份不涉 及向市场减持

2021年6月公司股价还在110元左右。

2023年初公司爆了一个大雷,公告的2022年业绩预告显示,该年预计净亏损 0.76亿-1.5亿,相较于2021年12.63亿的净利润,简直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而公司股价已经从袁女士最后一次减持时的110元,跌到2022年底的31元。

幸好袁女士的钱已在股价高位时落袋,其一共套现了22亿元,堪称人生赢家。

...

根据这段历史可以发现,创始人减持,跟创始人前妻减持,对股价的影响完全不一样,前妻减持对股价影响实在不大,2020年5月29日发布离婚公告后半个月,股价从89跌到了80,但后面继续开启狂涨模式,一路涨到2020年8月最高的153。

一个跟当时疫情越来越严重,市场对疫苗股越来越看好有关,一个离婚这事,市场可能很快淡忘,后面每次发减持公告,也不会再注明创始人前妻,散户看见袁女士名字也不知道这人是谁。

而创始人减持就很影响股价了,比如2022年5月创始人拿股份去拍卖,当天股价直接-13%

除了创始人减持跟前妻减持对股价影响不一样之外,前妻作为非公司董监高,减持也能绕过证监会对董监高减持的限制,以下是对董监高的限制条款:

以上的规定可以关注3点,一点是董监高在1年内减持的股份数,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股份的25%,而董监高离婚分割股份后,前妻是可以一年之内抛掉所有股票而不受限制的;

第二点当董监高承诺过一定期限内不转让股份时,其就不能减持,大家可以联想下某科技公司创始人是否承诺过不转让股份;

三董监高一年只有为数不多的时间能减持股份,年报半年报的前30天不能减持,季报业绩预告前10天不能减持,而离婚后,前妻要减持没有这些时间限制。

对比这个案例,某科技公司创始人离婚是不是为了减持股份,也就不言自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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