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明星张继科的“瓜”高潮迭起,吃瓜群众乐此不疲,这位1988年出生的“藏獒”,只用445天就成为史上用时最短、最年轻的乒乓球大满贯得主,此番让人瞠目结舌。
不过,如果只看到“私密视频”“前女友”这些八卦,你很可能错过这起事件中最值得关注、也是最有营养的一点,那就是那张金额高达500万元的借条。很多惨痛的教训已经证明,写不好借条,是要吃大亏的。
根据媒体记者李微敖的爆料,这张借条是张继科向S先生借钱时,由张继科签字立下的,S先生因为拿着张前女友的私密视频敲诈勒索,被法院判了7年有期徒刑,并罚款5万元。
来看这张借条,债权人空缺,月息1.99%,其他还有还款违约以及担保的一些条款。不考虑借条真实性,单看借条文本,你觉得哪里有问题?我们请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媚媚一一解析。
问:借条上连债权人都没有,借款人是不是可以不认账?
朱:借条作为民间自主订立借贷合同的一种,受《民法典》保护,合同的效力问题由裁判机构认定,只要没有法律规定的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就是有效的。
借条上未载明出借人姓名,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借条持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问:借条上写的是“生产经营需要”借款,但爆料称借款人是用于赌博,如果打官司,法院会支持出借人吗?
朱:从曝光的借款合同来看,若法院查实借款用途属实或实际用于其他合法目的,则该借款及在法定范围内的利息受法律保护。
根据《民法总则》第六章第三节,赌债不受法律保护。
举个例子,如果A借钱给B,A和赌场有串通,那么A借给B的就是赌资,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B赌博输给A总共500万,没钱付,A让B打欠条,这张欠条就不符合民间借贷的实质,属于赌债,也不受法律保护;
只有A事先不知道B借钱的用途,这种情况才受法律保护。
该笔借款是否涉赌,需要人民法院调查。有没有无效的情形,仅凭借条是无法判断的,还需要结合其他的证据。裁判机构对民间借贷纠纷非常慎重,会审慎审查是否存在违法犯罪情形。裁判机构一般会审查资金交付凭证、款项来源、交易习惯、经济能力、财产变化情况、当事人关系等。对于借款人来说,也可以针对效力进行抗辩,但要提供相应的证据。
问:借条上约定的月息是1.99%,折合年利率23.88%,属于高利贷吗?
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应受法律保护,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司法实践中,一审受理时间在2020年8月20日之前的,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为24%;一审受理时间在2020年8月20日以后的,计息需要根据借贷合同订立时间以2020年8月20日为界区分对待。参见下表:
具体到该案,因网传的借款合同没有载明合同订立时间,无法判断约定利率是否超过法定保护上限。
若合同订立在2020年8月20日前,约定月息1.99%,折合年利率为23.88%,在2020年8月19日前是受法律保护的,2020年8月20日后则要参考起诉时的一年期LPR,超过4倍一年期LPR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若合同订立在2020年8月20日后,按照人民银行报价,1年期LPR最高只有3.85%,4倍为15.4%,借条约定的月息1.99%明显超过法定保护上限,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从爆料来看,借条债权人2020年2月被捕,同年12月判刑,那么借条订立时间应该早于2020年8月20日,也就是说,借条约定的月息1.99%仍然有一部分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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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道赌博,还会开赌博借条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