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是否有原罪?画手联合反对AIGC

AI是否有原罪?画手联合反对AI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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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势汹汹的AI正在各行各业掀起一场变革。

有人惊喜于AI可以解放生产力,也有人认为AI的强大能力来源于它的“原罪”——自强大能力出现的那一天起,AI本身就担负了“罪”。

以AI绘画产品为例,在产品的成长阶段,往往需要“投喂”大量图片进行训练。有画手认为,这实质上是把创作者的作品拆解到细小单位,再由AI拼凑产出内容,是“缝合物”。

有业内人士向红星资本局透露,其所在公司对AI的训练模式分为两种,除了自有素材外还会用市场上的内容作为训练物料,“可能会存在侵权。”

现在,对于AI持有不同观点的人已在网络上相遇。红星资本局注意到,有人因为抵制AI而放弃经营多年的平台,也有画手因为抵制AI而遭遇网暴,不得不暂时躲避风头。

平台上线AI头像功能

部分画手因此转移阵地“跑路”

当AI刷新各行各业的认知时,也有一群人坚决地反对AIGC。

其中,国内大规模的反对起源于网易旗下LOFTER平台推出的“老福鸽画画机”功能,用户可以通过这一功能设置关键词从而自动生成AI头像。

需要说明的是,LOFTER平台的定位是泛兴趣社区,且聚集了大量的写手和画手。在该功能上线后,LOFTER的部分用户表示反对此功能,甚至怀疑平台使用了用户的作品训练AI。

有画手把AI产出的图片称为“缝合物”,他们认为AI没有创作能力,只是在拼凑他人的作品,“AI绘画就是把人们喂给它的画拆解、再拼接,一个缝合怪。”

3月6日、7日,LOFTER连发两封说明解释称,相关功能没有使用用户的作品数据进行训练等,而是来自于开源数据,甚至承诺“如确有侵权,每张图片我们将赔偿原作者1万元。”

不过,LOFTER的部分用户并不认可这一说法,甚至选择了停更、销号或出走平台。

部分LOFTER用户已停更且更换为抵制AI的头像

3月16日,LOFTER发道歉信称,其已于3月8日下线相关功能,“没有考虑到创作者群体的感受,引起了巨大的不满。此行为伤害了很多一直支持我们的创作者,我们深感抱歉,在此向大家表达诚挚的歉意。”

有LOFTER用户告诉红星资本局,平台的态度并未能让用户回心转意,在她的关注列表中,至少有十位“太太”因为此次风波离开LOFTER,有的在留下其他平台的联系方式后不再更新,有的甚至直接销号。

红星资本局在LOFTER平台内搜索“停更”发现,部分LOFTER用户的动态停在了3月中、上旬,最后一条动态几乎都是指明自己在其他平台的账户,头像也多更换为“反AI”标志。

事实上,“反AI”的浪潮自3月以来逐渐蔓延,不再局限于LOFTER平台,不少画手都在微博、B站等平台发声明称,“本人在此声明:禁止AI使用和学习我的作品。”

部分创作者在社交平台发布的个人声明

有画手因抵制AIGC遭“人肉”

平台:封禁18名用户,开启保护

过去,科幻小说在畅想AI的发展时,往往把矛盾设置在人类与AI之间。然而,在AI迈出关键步伐的今天,纷争却首先从人与人之间蔓延开。

有画手反对AIGC,但AI技术也有拥趸,甚至因此引发了一场对画手的网暴。

B站UP主@茶冷_Channel 是虚拟艺人团体VirtuaReal的成员,也是一名画手,平时会在B站直播自己的画画过程

3月27日,茶冷发动态称,在世界范围内相关版权和规定明确之前,她将抵制AI和AI衍生物在任何作品中的使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改图。

“并非抵制AI技术本身,而是抵制无版权炼丹。技术没有善恶好坏之分,有好坏善恶的永远都是使用技术的人类。”茶冷认为,AI绘画只能成为工具,无法替代创作本身。

在发表上述对AIGC的观点大约五个小时后,茶冷再发动态称,“被开盒了,情况是除了个人信息被曝以外,目前一口气收到了二十几个各种高利贷和机构的注册短信。”

另据网友截图,茶冷曾发动态称,在被“人肉”后,有网友向她的学校发送邮件,虚假举报她。不过,红星资本局目前在茶冷的主页已无法找到此条涉及举报的动态,疑似删除。

截图自B站

红星资本局通过邮件向茶冷发出采访请求,但截至发稿,尚未得到回复。

3月30日,B站官方账号@哔哩哔哩社区小管家发文称,在接到此事的反馈后立刻展开相关核查与处理,已处理违规评论101条,封禁用户18名,并为UP主开启私信防骚扰保护。

同时,哔哩哔哩社区小管家公布了部分封禁账号及理由,封禁理由包括严重侵犯他人隐私、传播多位用户隐私信息、造谣诽谤、私信传播他人隐私并恶意辱骂他人、恶意曝光他人住址并大肆传播等。

“焦虑中被迫学习使用”

某产品:训练素材可能存在侵权

有人旗帜鲜明地抵制AIGC,也有人或主动或被迫地学习AI技术。

某公司从事游戏设计的美术负责人孙先生告诉红星资本局,他对AI绘画保持开放的态度,AI其实只是一种工具,能提升从业者的工作效率、缩短工作时间。

而成都潜在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美术顾问杨亮告诉红星资本局,他所在的公司已经在使用AI绘画产品,这一度让他和他团队的伙伴非常焦虑。

不过,杨亮的焦虑现在已经有所缓解,“因为我觉得我站在AI的前面,我开始拿它去创作了,它帮我解决了很多需要花时间的东西,我只需要回归核心的设计就好。你把它当工具用,你去学会它,你就不焦虑了。”

当问及AI绘画产品涉及的版权问题时,杨亮称,作为美术从业者,他非常看重版权,如果一秒钟就能挪用别人的心血,这对整个行业都不好,不能让AI泛滥地“创作”一些涉及他人版权的内容。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目前,在AI绘画领域,争议主要聚焦于“投喂”AI的图片是否侵权。

红星资本局搜罗了市面上的五款AI绘画产品,并仔细阅读了其用户协议、服务协议、常见问题汇总等内容,这些产品几乎都未明确表明其在训练AI时“投喂”的图片来源于哪里。

有某AI绘画产品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向红星资本局透露,其所在的公司对AI的训练模式分为两种,一种是用自有的素材内容作为训练物料,一种是用市场上的内容进行。

“用市场的训练,并且产出内容,可能会存在侵权;用自己的素材训练并产出内容,一般不会侵权。”该负责人称,具体看使用两类素材的占比了,“如果非常明显可能会被追责。”

AIGC不受版权保护

律师:除非有一天决定立法保护AI

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国家版权局国际版权研究基地研究员陈绍玲告诉红星资本局,在对AI的能力进行训练时,“投喂图片”可能会构成侵权,这侵犯了他人作品的复制权。

据《著作权法》第十条,著作权包括多项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陈绍玲认为,不管AI产出的图片是否盈利,在未得到创作者的允许时,复制也是侵犯著作权的一种表现,“二十四条有例外,比如用于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不算侵权,但AI不算个人学习。”

据《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在某些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不过,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对此持有不同观点。

赵占领告诉红星资本局,《著作权法》的基本原则是只保护表达而不保护思想。向AI“投喂图片”是否构成侵权要分两种情况进行讨论,智能化较低的AI、高度智能化的AI。

对于智能化较低的AI,赵占领认为,如果通过AI生成的图片与他人的作品构成实质相似,“那这就不是‘学习’的问题了,而是构成著作权侵权。”

而对于高度智能化的AI,它在表达上与他人作品不构成实质相似,而是思想有相似的地方,“比如只是模仿风格、特定的取景角度和光线,这仅仅是拍摄方法,而从画作的表达形式来看,如果并不构成实质相似,则这种情况不构成侵权。”

那么,AI生产出来的图片是否能受到版权保护?

赵占领表示,目前,部分高级智能AI软件可以根据用户的指令输出带有一定独创性的结果,虽然这符合《著作权法》对作品的独创性的判断标准,但缺少了著作权人这一权利主体的存在。

“著作权人一定是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即使著作权人是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但作品一定是由自然人创作的。作为AI软件,哪怕它输出的结果有一定的独创性,也不能成为受版权保护的作品”。赵占领开玩笑称,除非有一天决定立法保护AI了,把AI本身视为著作权的权利主体。

据《著作权法》第十一条,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视为作者。

陈绍玲也告诉红星资本局,AI生产出来的图片不算作品,不受版权保护,“是机器的劳动成果,而不是人的劳动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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