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酒后坠亡87户业主被起诉,业主真的冤吗?

女子酒后坠亡87户业主被起诉,业主真的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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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15日凌晨,四川西充县城一商业中心的二楼楼道处,一名20来岁的女孩和朋友唱歌喝酒后,背靠护栏时,因护栏上一块玻璃缺失不慎坠楼,后经抢救无效身亡。事发后,因涉事商业中心平时没有物业管理人,死者家属将涉事商业中心的87户业主、部分商家以及当晚和女孩共同饮酒者等多方起诉到法院,要求相关被告方承担90%的责任并赔偿损失80余万元……3月29日,红星新闻记者获悉,西充县人民法院日前作出一审判决,女孩自行承担30%责任,共同饮酒者及护送者担责10%,商业中心全体业主承担60%赔偿责任。

这个判决让不少人惊呆了。如果是高空坠物导致人员伤亡,找不到责任人,要求有关业主集体赔偿有法律依据,大家也能理解。但这起事件,就是女孩酒后自己靠栏杆,结果上面一块玻璃缺失导致坠亡,这和业主有什么关系?

如果仔细看了新闻,这个疑问就可以解开了。女孩酒后是一个因素,但是主要原因还是在玻璃缺失。如果有这块玻璃挡住,女孩怎么会坠亡呢?另外,这87户业主并不是住宅用户,而是商业中心的产权拥有者,也就是商铺的业主。商铺的业主或经营者保障顾客人员安全,这是义务。即使是发生在楼道处,但是楼道也是服务业主利益的,业主当然有责任。

一审判决书截图

说到底,法院判决87户业主承担60%的责任,这个责任本该由物业公司承担。但恰恰,女孩坠楼悲剧发生时,该商业中心处于无物业管理的状态。在此前,鉴于商业中心一些地方存在安全隐患,街道办和居委会也曾设置警示标志,并对一些危险地段安装不锈钢护栏。但说穿了,这不是街道办和居委会的责任,而是商铺业主该做的事。

没有物业的商业中心还在运营,这就非常奇怪,那顾客的安全利益谁来保障?媒体报道,这个商业中心有大量的商铺闲置,开门经营的商铺只是一部分。没有物业的原因,就是因为物业费收不上来,物业费收不上来是因为商铺租不出去……这似乎成了恶性循环。

这就说明,投资商铺不仅有收益上的风险,也要关注商铺以及其配套设备设施的安全风险。否则,出了问题就可能担责。法院的判决,也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不管你家的商铺有没有营业,楼道是否在你家商铺门口,这种保障顾客安全是全体业主的责任。

不得不说,近年来一些城市的商业中心商铺闲置情况也客观存在,面临类似困境的也不在少数。闲置的商业体,由于没有物业管理,再加上“破窗效应”,破损情况就会越来越严重,留下的安全隐患只会越来越多,更有可能成为藏污纳垢之所。如果有部分商铺又在营业,把商业中心全部关闭也不现实,所以不妨借此契机,找到相对应的妥善解决方案。

比如,对商铺缴纳的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相关部门可以简化手续,街道或居委会在业主的监督下,可以牵头来使用。再比如,业主也有必要关注商业中心的运营情况,对一些涉及顾客安全的问题要及时发现,可以向有关部门上报,也可以自行处理。就说玻璃缺失的问题,钉几个木条都能临时解决隐患。否则,最终损害的是自己的利益。

据报道,在一审判决作出后,有17位业主委托律师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当然是业主的权利,对业主的各项疑问有关方面也应详细解释。但无论如何,保障顾客安全的事,真的不能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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