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金华,武义县人民法院发布一则案件。2022年4月15日,教练徐某在车辆外指导教学,学员廖某坐在驾驶室,王某在副驾驶室。上坡起步踩油门过程中,车辆加速行驶过程中冲入绿化带,撞断树干后撞上食堂外墙,事故致两名学员死亡。经查,徐某未将教练车辆油门踏板限位装置设置在正确限位状态,未督促两名学员系安全带,未按规定坐在教练车副驾驶座上,且让其他学员乘坐,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法院审查后认为,徐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最终,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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