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岁幼童被7岁男童撞伤,赔偿责任如何划分?-米东区人民法院

2岁幼童被7岁男童撞伤,赔偿责任如何划分?-米东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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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陈丽和被告张俊夫妇同住一个小区,某天陈丽带着两岁的女儿陈晓在小区里玩耍,这时张俊七岁的儿子骑着自行车路过不小心将陈晓撞倒,陈晓当即头破血流。陈丽立即把女儿送往医院治疗,前后共花费医药费两千三百多元。事后,陈丽找到张俊夫妇协商赔偿事宜,但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陈丽就将张俊夫妇起诉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那么,这起纠纷案件法院将会如何判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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