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近日,记者从市相关部门获悉,4月1日起,三门峡全面进入“禁渔时间”。
据悉,具体禁渔区和禁渔期为:三门峡黄河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4月1日0时至7月31日24时;三门峡黄河水库大坝下游段流域至渑池县境内黄河段流域,4月1日0时至7月31日24时;三门峡市境内洛河、涧河、水库及其他河流、湖泊,4月1日0时至7月31日24时。
据市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禁渔区、禁渔期内除特许捕捞许可外,禁止任何从事渔业资源的捕捞生产作业。对于涉渔违法行为,将由农业农村部门依法给予罚款、吊销捕捞许可证以及没收渔获物、违法所得、渔具、渔船等行政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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