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青海建立“川青异地消费维权机制”

四川青海建立“川青异地消费维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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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搭建异地化解消费纠纷的桥梁和渠道,共同构建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近日,四川省消委与青海省消协联合向四川省各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青海省各市州消费者协会下发《关于建立川青异地消费维权机制的通知》。

建立川青异地消费维权机制是认真履行川青两省消委消协组织公益性职能的具体体现。

《通知》提出要主动结合两地消费特点和维权难点,及时处理好消费纠纷,包括及时移转异地消费投诉、快速接收异地转办投诉、认真调查调解异地投诉。

此外,《通知》还强调要强化异地从事经营活动经营主体的投诉信息通报。对于消费者反映的实际经营地在青海但注册地在四川,或者实际经营地在四川但注册地在青海的经营者,两地首先接到投诉的消委要及时将相关投诉信息进行跨区域通报,两地消委可联合开展投诉处置。

记者了解到,两地消委消协组织,将持续加大合作力度,细化异地消费维权督导措施,及时关注异地消费维权机制落实情况,协同川青两地消协组织力量,进一步强化异地消费维权工作实效,共同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更加便利畅通的维权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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