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起,成都这些货车在部分区域禁止通行

3月20日起,成都这些货车在部分区域禁止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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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通告称,在《关于进一步强化部分区域部分路段货运车辆通行管理规定的通告》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中心城区部分区域部分路段货运车辆通行管理。从2023年3月20日起至2024年3月19日,这些货车在部分区域禁止通行。

具体通告如下:

一、2023年3月20日起,下列区域内全天24小时禁止重型自卸货车、重型罐式货车通行。

区域一:东至科华南路、南至第一绕城高速、西至剑南大道北段、北至府城大道西段、府城大道东段以内的合围区域。

区域二:东至金盾路、文翁路;南至武侯祠大街、高升桥路、一环路西一段、武侯大道双楠段;西至中环路;北至清江东路、十二桥路以内的合围区域。

区域三:东至九寨沟路、静康路;南至静居寺路;西至二环路东四段;北至迎晖路以内的合围区域。

区域四:东至三环路东段;南至长融东三路、长融西三路、和泰路、和泰西一路、中环路双店路、中环路崔家店路;西至杉板桥南五路、杉板桥路、枫丹路、二仙桥北路;北至民兴路以内的合围区域。

区域五:东至金周路、两河路、兴科路;南至西源大道;西至新业路、天河路;北至百草路、地铁二号线以内的合围区域。

区域六:东至中环路;南至清江西路;西至三环路西四、五段;北至茶店子西街合围区域。

区域七:东至天府大道南段;南至正北街、华阳大道二段;西至和平街;北至华府大道以内的合围区域。

区域八:东至梓州大道南段;南至科学城中路;西至天府大道南段;北至广州路合围区域。

二、2023年3月20日起,上述区域内的下列道路每日6:00至22:00,禁止核定载质量5吨以上的燃油燃气货运车辆通行。具体是:

高新区范围内的锦城大道、锦尚西一路、蜀锦路、锦悦西路、碧林街、阳光街、绿茵街、美墅街、蓝岸街;

青羊区、金牛区范围内的芳邻路、百花东路、浣花滨河路、同怡路、金博路、金泽路、蜀辉路;

锦江区范围内的牛沙北路、静沙北路、马家沟路、古雅坡路、通宝街;

成华区范围内的二仙桥东三路、长林盘路、民智路;

金牛区范围内的金博路;

天府新区范围内的滨河路三段、湖畔路。

三、货运车辆除遵守本《通告》规定以外,还应遵守成都市货运车辆相关通行规定。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上述路段设置禁令标志和电子监控设备,加强该区域交通管理。

五、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并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

六、本通告有效期从2023年3月20日起至2024年3月19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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