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上一次被要求证明我妈是我妈之后,前几天去给儿子开个银行卡存压岁钱又被要求证明我儿子是我儿子。这个事情是这样的啊: 下午下学,我接上5年级的儿子,带着我俩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前往那个招某银行,打算给他办个银行卡。到了银行,把户口本和我俩的身份证交给柜台服务人员,却被告知资料不全不能办理。我就问哪儿不全呢?细说一下啊,我们家的户口本除了我老婆,全家都在一起的。户主是我老爹,我是户主“之子”,我儿子是户主“之孙子”。但是,银行说,这并不能证明这孙子是你儿子呀。所以您要提供可以证明这孙子是您儿子的文件。我就很奇怪的问:我爸是我爸,他孙是我儿,这户口本上不是写得很清楚么?何况孩子都带来了,两个人的身份证也都有,怎么资料还能不全呢?银行工作人员讲:说孩子来不来都没所谓,只要是亲生父母带着俩身份证就能办,但是要能直接证明您是孩子的父亲才行。原来,在银行的逻辑里,这个“直接”非常重要。也就是说,这个孩子虽然是我父亲的孙子,但他也有可能是我的侄子。因为我对侄子没有监护权,孩子又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就不能办。我就……看我来了情绪,一位大堂主管主动从柜台里面出来单独和我聊这个事情。我就问他,那您说我应该提供什么证明可以满足您的要求呢?难道是我的独生子女证明么?他说可以。我这一下气儿就顶上来了,我四十好几一个大老爷们,出门会揣着自己的独生子女证明?真那样的话我是不是应该还有一本精神病的证明一起带着呀?!看我这气来了啊,他赶紧解释,您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也行,上面会有父亲的信息。我说没问题呀,这个还是比较合理的。于是我拿出手机把打算把照片发给他,我身上带着呢,孩子出生证明的照片。他说,复印件不行,我们得看原件。我说您非要看原件就是怕我拍这照片是假的呗,我提供文件,如果是假的您可以报案,我就是伪造国家公文证件,对吧,我负法律责任。您要是说我这个是假的,您得负取证责任。他态度特别好,笑嘻嘻的说,这个没办法,我们有规定。我说没关系呀,有规定你拿出来给我看看。他说好的,我补了一句,记得我要看那带红章的原件。他说哎呀,这个……没有。这就有意思了,您可以出示复印件瞪眼说真的,我出示的你就可以瞪眼说不一定是真的,这个道理何在呀?对不对。于是这位脾气特别好但是就是不办事的主管就像机器人一样笑着重复说,非常抱歉,我们办事要符合规定。于是我就问他,这个规章是哪一级管理单位规定的,道理何在?他耐心的解释了,说这个孩子呀还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必须是父母才能办理项业务的法理。我明确问他:如果我能拿出证明比如出生证证明我是孩子的父亲是不是就直接可以办理?他给了我明确的肯定的答复。我就又问,如果我是离异,并不拥有孩子的监护权呢?他一愣,然后非常礼貌地表示,他们只是照规章制度办事,能证明是亲生父母就行。我就呵呵了。
后来我打听了一下,所有银行都是这样的。我倒是把气都记在了某商银行的身上也不太合适啊。做这条视频不是为了批评银行制度或者银行里面的“活死人”作风啊,而是为了提醒您,如果您家也有这种情况,给孩子办理银行业务的时候一定带上出生证明,免得白跑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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