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义乌发布,2月28日下午,义乌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即日起实施八条房产“新政”。新政中,义乌首次提出将在集聚安置政策不调整的情况下,鼓励集聚建设安置对象将其高层公寓权益面积置换成“房票”,用于支付义乌未经备案的一手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款,每套新购商品住房仅可使用一张“房票”。在2023年6月30日前置换并使用“房票”的安置对象,将在原集聚建设政策15%的补助基础上,再按集聚建设房票面值给予20%的政策性激励补贴,该20%部分的补贴不超过30万元。“房票”将按照置换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含集聚建设房票面值、补助、政策性激励补贴的“房票”总额上限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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