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1年前的今天,772年2月28日,唐朝著名现实主义诗人白居易出生于新郑。
白居易,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与元稹并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中唐时期,“元白诗派”兴起,白居易、元稹是该派重要代表人物。他们强调诗歌的惩恶扬善,补察时政的功能,语言方面则力求通俗易解;他们宣扬重写实、尚通俗的文学主张, 对后世诗人影响极大,在中国诗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白居易的思想,综合儒、佛、道三家,以儒家思想为主导。孟子说的“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是他终生遵循的信条。
白居易一生,不仅留下近三千首诗,还提出一整套诗歌理论。在《新乐府序》中,他明确指出作诗的标准是:“质而径”“直而切”“核而实”“顺而肆”。也就是说,诗歌必须既写得真实可信,又浅显易懂,还便于入乐歌唱,才算达到了极致。
《与元九书》中他提出著名的“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现实主义创作原则。他还把诗比作果树,提出“根情、苗言、华声、实义”的观点,认为“情”是诗歌的根本条件,“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而情感的产生又是有感于事而系于时政。
总而言之,他对诗歌提出的所有要求,全部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补察时政。“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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