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时任苏州市副市长的姜人杰因腐败问题被依法“双规”。值得一提的是,这名副市长在位期间,收受贿赂的金额高达一个多亿!且一次就受贿八千余万元!无论是受贿总金额还是单次受贿金额,在共和国的历史上都是第一次。因此,姜人杰被称为“江苏第一贪”。
姜人杰是湖北大冶人,出生在一个工人家庭。1964年,高中毕业的姜人杰没有选择继续升学,而是去了江苏吴江县的农村插队。在当时,大多数人的文化水平偏低,拥有高中学历的人绝对算是知识分子,也正因为如此,姜人杰在五年后,被选拔成为了当地的一名中学教师。
然而,中学教师并不是姜人杰的终极目标,他渴望继续深造,成为人中龙凤。因此,他积极表现,努力工作,终于在十几年后,被选派到名校南京大学学习进修。正是这次进修,改变了姜人杰的命运。
1985年,姜人杰从南京大学毕业,重新回到了吴江工作。但姜人杰并没有被分回原来的学校,而是被分配到了上海设在吴江的一个工厂。由于出身名校,又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因此姜人杰受到了上级的青睐,被任命为工厂的党委书记。也正是从那时起,姜人杰走上了仕途。
1987年,由于工作业绩突出,姜人杰调任当地县政府,担任分管农业的副县长。在以后的岁月里,姜人杰的仕途非常顺畅,平均两三年就会晋升一次,从副县长一路升到了苏州市的副市长。
姜人杰虽然是副市长,但兼任的职务却不少,因此手中的权力也不小,后来,姜人杰又分管负责了苏州市城建、土地、交通、市政、园林绿化等领域的工作。这些领域的“油水”相当丰厚,因此,求姜人杰办事的自然也是络绎不绝。
既然是求办事,那么自然少不了送礼送钱和拍马屁,姜人杰起初还是非常谨慎的,但后来,他逐渐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开始收受贿赂,在追名逐利中逐渐迷失了自我。
随着房地产行业的逐渐崛起,很多开发商都打起了土地的主意,而姜人杰正好分管这个领域,于是便成了许多开发商争先拉拢的对象,姜人杰也开始在腐败的问题上越陷越深。
2001,房地产开发企业老板陈某,相中了当地一块地皮,但由于土地性质特殊,无法办理相关手续。后来,陈某想到了姜人杰,于是便向其行贿两千余万元,姜人杰明知道此事违法,但面对巨额金钱,他心动了,随后便帮助陈某办理了土地使用的相关手续。
随着贿赂越收越多,姜人杰的胆子也逐渐大了起来,他已不再满足收礼办事这样的“小打小闹”,而是琢磨着主动出击,牟取更大的利益。
恰巧在此时,苏州市某部门计划将所属的150多亩土地的使用权进行出让,姜人杰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即授意苏州某房地产开发商顾某将其拿下。在姜人杰想方设法的“配合”下,顾某最终以每亩地七万元的价格将这块土地的使用权买下,而后一直闲置。
2002年,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新规定,凡是闲置两年未开发的土地将被收回。消息灵通的姜人杰,立即为顾某所购的那块土地办理了土地证,而后又用土地置换的方式,将土地使用权变为合法。不久后,顾某将土地的使用权高价抛售,获利1.9个亿。需要说明的是,顾某在后来将一半的利润送给了姜人杰。
姜人杰自以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但很快就有人发现了这里面的猫腻,向纪检部门递交了举报材料。省纪委高度重视此事,立刻展开调查,最终发现了姜人杰大量违法违纪的事实,并对其进行了“双规”。随后,纪委和检察院进行了长达数年的周密侦查,完全掌握了姜人杰违法犯罪的证据,等待他的将是党纪国法的严惩。
2008年,姜人杰因受贿罪被法院判处死刑。但姜人杰却不服判决,认为自己罪不至死,因而提出上诉,最终,江苏高院驳回了姜人杰的上诉,维持了原判。2011年7月,63岁的姜人杰被依法执行死刑,结束了他罪恶的一生。
盆景烂了根,把根扔掉没用,花盆里的土都腐朽了。你又不舍得扔掉花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