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需花少量的钱就可在“知名”杂志社发表论文,不用考试就能拿到国家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如此“好事”真的靠谱吗?
2月26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雅安市中院获悉,雅安市荥经县人民法院已依法审理完结一起仿冒期刊征稿、非法制作出版山寨期刊、非法买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案件。
↑庭审现场 图据雅安中院
根据法院提供的信息显示,2017年起,被告人秦某、胡某、张某、杨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出版物出版、发行许可的情况下,通过招揽客服人员向全国各地不特定人群征集论文,向有论文发表需求人员收取发表费用后,通过无印刷出版物资质的李某、刘某在“A印刷厂”进行印刷,制作非法期刊获利。截止案发,秦某、胡某、张某、杨某通过非法出版发行期刊,非法获利累计737万余元。2020年以来,被告人秦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对外宣称可以免试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先后向胡某某等14人共计收取4.2万元高额费用,并通过王某某、陈某某购得该证书,秦某从中非法获利1.68万元。
案发后,荥经县公安局从被告人秦某处查获期刊1900余册、胡某处查获期刊30余册、张某处查获期刊110余册、在“A印刷厂”处查获期刊27200余册,并依法予以扣押。
经雅安市新闻出版局认定,前述查获的期刊均为非法出版物。经四川省教育发展中心认定,涉案14本《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均无对应编号,证书所载人员均无二甲等级证书考试记录。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秦某、胡某、杨某、李某、张某非法从事出版物的出版、印刷、发行业务,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秦某、陈某某非法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法院依法对秦某等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至一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和作案工具。
一审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未上诉、抗诉,本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介绍,该案为全国2022年度“扫黄打非”十大典型案件之一,案件中被告人明知自己未取得出版物出版、发行许可,为谋取非法利益,不惜以身试法,利用全国各地有论文发表需求人群的急迫心理,收取高额发表费用制作发表非法期刊,不仅侵害他人财产权利,更是严重侵犯相关单位对刊物的出版、发行权益,严重破坏文化市场管理秩序,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该案的审理,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了非法出版物的刊发、销售,对于保护知识产权,净化文化市场,维护群众文化消费权益和财产权益,具有典型意义。
法官提醒,生活没有捷径!投机取巧,弄虚作假,只会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发表论文一定要依据正规程序进行,切勿轻信所谓“内部渠道代发论文”等说辞,以免落入诈骗陷阱,不仅损失钱财还要承担“造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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