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重庆有个单身女子把鞋柜长期的摆放在楼道里,前两天早上她发现自己的鞋里边出现了两张纸条,女子说她是在这里租的房子,住进来有大半年了,期间她一直把鞋柜放在门外的楼道里,当天早上她出门换鞋的时候,发现鞋柜里的一双鞋有两张小纸条,一张纸条上歪歪扭扭地写着:“仔细想了一下,鞋子真的不错,何必追你、谈朋友,鞋子很有品味。”另一张纸条上写的是“很喜欢吃脚,有意加微,如吓到,对不起,红包10元,鞋未碰。”女子就觉得自己遇到了“恋足癖”,她觉得很害怕就报了警。
网友A:不得不说放纸条的这个人是真的聪明啊!虽然说不是什么上上策,但是足以让这个女子把鞋柜搬回屋里了,看来这个人在家也是绞尽了脑汁才想出这么个妙计。
网友B:从字条的内容来看,留言的人很明显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某种癖好的,而且就算是为了让女子“知难而退”,那留字条的人也是违法的,这种行为属于性骚扰。
那你觉得这是骚扰还是因为占用公共资源的报复呢?
就算是恋足有罪吗?恋脸就没罪?表明态度你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又没有强迫你接受,怎么就变性骚扰了?男女表明喜爱之情就是骚扰别人吗?动不动就拿性骚扰扣帽子。是自己想入非非了吧。
玄武九段 回复 @鸿鹄与燕雀: 感谢您的观点输出
喜欢吃脚,可以买猪蹄啊
玄武九段 回复 @草与禾: 😂😂😂啃个鸡爪子也可以
还可以╮( ̄▽ ̄)╭
玄武九段 回复 @玥玥好宝贝:
还恋足癖美得你😂,臭脚丫子圆润的离开吧
玄武九段 回复 @来自故宫镇静的青金石: 😂😂😂哈哈
这是用魔法打败魔法?!
玄武九段 回复 @张笑扬: 哈哈,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