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邹平市公安局在全市14个派出所推进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工作,加强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接处警、一般财产损失事故处理和伤亡事故前期处置工作。邹平市公安局制定《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工作规范》《派出所参与交通管理工作培训方案》,细化量化目标责任,强化督导考核,全力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工作中,派出所确定一名民警为本单位交通管理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兼任交警中队副中队长,派出所出警民警兼任交警中队民警,配置交通辅警,最大限度减少管理空隙和警力重叠浪费。参与交通管理工作的派出所协助交警中队负责辖区县道、乡道和村村通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提升农村交通管理能力。为提高交通违法处理能力,邹平市公安局选取西董派出所、码头派出所开通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在魏桥派出所、码头派出所开通13项车驾管业务办理权限。目前,共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450余起。码头派出所推出“警长+路长”机制,所长任总警长,4名青年民警担任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四条主干道的“警长+路长”,指导员担任四条主干道之外的乡村路的“警长+路长”,按照“一树、两降、三查、四提升”开展工作,码头镇辖区交通事故类警情同比减少30%,现场调解率达84%。魏桥派出所打造所队联勤联责“魏桥模式”,实行派出所与交警中队“警力集中调度、巡逻集中调度、警情集中处置、案件集中办理、装备集中使用”,矛盾纠纷化解率达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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