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医院药价远高于市场价有悖公共伦理

公立医院药价远高于市场价有悖公共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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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底有媒体报道,有患者在贵阳市一公立医院购买了一瓶价格为29.8元的药。然后他在外面的药店里发现同样的药只要12.5元。近日,媒体做了后续跟进报道,贵州省医保局回应称该药品不是集采药品,只是以一个“全国最低价”公开挂网,并下调了该药品的挂网价。此事之所以引起社会关注,原因在于公众难以理解集采之后药价为什么还会高于市场价。毕竟药品价格关系到每一个人的权益,关心医保制度完善就是关心我们自己。

社会上流行的“看病贵”的说法并不准确,在目前我国医保制度日益完善的情况下大多数人看病是有保障的,只有非常少的重病大病才超出大众支付能力。2015年以来,国家在医改领域采取了一些重大举措,医保局承担了医疗体制改革中最艰难的部分,即力图通过集中采购逐步降低药械价格,进而达到降低医保支出的目的。集中采购、带量采购成为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抓手和改革突破口。

在国家医保局的主持下,一批批价格昂贵的优质药品陆续进入医保,不仅极大地降低了患者的负担、拯救了无数患者的生命,而且减轻了医保支付的压力,使医疗保障服务得到了较好的发展。这些改革举措都是基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改革理念,凸显公民生命价值的公共伦理精神。

在药械集中采购制度已经较为成熟的情况下,贵阳市发生的这一例事件说明我国地方医保制度仍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理论上,经过集中采购之后药械价格应当低于平均市场价格。因为集中采购是带有公共物品性质的大规模购买行为,集中采购的目的就是通过集体行动批量采购价格更低廉的物品,为病患谋取公共物品带来的实惠。公共物品集中采购可以使消费者获得持续的、稳定的、质优价廉的物品供应,避免市场失灵给消费者造成难以承受的经济负担,填补公共物品空白。

由于贵阳这家公立医院执行的是贵州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的价格,出现药品价格远高于市场价格的现象,显然是负责公开挂网价工作的贵州省医保局有关部门出现了疏漏,没有严格核定药企申报的价格,导致本应以“全国最低价”挂网的价格相比市场价偏高不少。至于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这种疏漏,笔者理解,一方面当然可能只是单纯的工作疏漏,属于具体经办人员工作能力不足或责任心不强;一方面也不能排除当地医保部门在支付压力之下,对于尚未进行集中采购的药品,默许或放任其以较高价格挂网,从而达到增加当地公立医院收入进而缓解地方财政压力的目的。毕竟,现行医疗体制下,公立医院一直承受着极大的生存压力,既要提供高质量、低价格的医疗服务,又要保证为医务人员支付合理报酬,同时医院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也需要大量资金支持。

如果地方医保部门通过这类手段默许公立医院创收,就需要警惕出现自控不足的后果。只要公立医院允许隐性创收,医院就很难坚持“公共”立场,医院和医生就有可能被市场俘获,出现定向处方、单位腐败、医生个体腐败等乱象。因此,贵阳这家医院出现药价比市价贵的现象,说明当下医疗体制改革仍有许多工作需要推进,尤其公立医院的财政预算管理和医保支付控制,是今后医改的重点和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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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楼大平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