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环保于2月8日发布晚间公告称,为响应福建省“六江两溪”沿岸实施提标改造及福州市“水十条”计划的相关要求,拟将闽清县梅溪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提高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 A 排放标准。同时,闽清县梅溪污水处理厂现状进水量已接近 0.5 万吨/日、负荷率高达 90%以上,未来随着闽清县城城区发展建设,污水量将相应增加,污水处理厂进水量预计将超过现状接收处理能力。因此,拟将闽清县梅溪污水处理厂扩建至 1 万吨/日。
投资主体为福建金溪海峡环保有限公司,投资金额为2,698.09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福建金溪海峡环保有限公司已取得闽清县人民政府关于污水处理费暂定价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但由于污水处理服务结算价格审定尚需履行必要的审核、审批程序,公司尚未与特许经营授予方签署上述项目特许经营相关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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