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 讲 中药的性能:四气(一)
第一节 四气
继续上一节课的内容,我们开始介绍中药性能的第一节,四气。四气下面有三个问题,第一个四气的含义,第二个四气的确定,第三个四气的临床意义。中药的四气是中药性能当中最重要的一种性能,历代的医家对这种性能高度的重视,比如说陶弘景为什么要搞《本草经集注》,他提出来就是因为当时《神农本草经》的寒热舛错,就是当时一些药物的药性记载不准确或者发生了错误,这是他要重新对《神农本草经》进行注释或者进行另外加工的一个主要的原因,而且他在《本草经集注》当中就明确的提出了药物的甘苦之味可略,就是可以忽略,甘苦之味可略;有毒无毒易知,容易知道,当然容易知道的是急性中毒,其实慢性中毒也未必容易知道,但他当时认为易知;惟冷热须明,就是药物最主要的要明白它的药性,所以他把这个药性——中药的四气提到了一个很高的高度。以后比如说明代的李中梓,这个本草学家也是说,用药的时候“寒热温凉,一匕之谬”,就小小的一调羹就会“覆水难收”。“寒热温凉,一匕之谬,覆水难收”,都是强调了四气的重要性。所以从《神农本草经》开始,一直到现在的不管是本草还是中药,那么在记载药物的时候,首先就要记载药物的药性,就是它的四气,它是寒性的、凉性的、温性的、热性的?所以它是性能里面最重要的一个内容,也是指导中医临床用药的很重要的一个依据。所以我们把它放在了性能的第一位,应该是最重要的性能。第一个,四气的含义,就什么叫四气?或者什么叫中药的四气?在我们书上,基本上都是讲的这个问题。它主要有这样四层意思,第一层意思就是我们书上的第一句话,四气是指药物的寒热温凉四种药性,又称为四性,这是一层意思。也就是说四气就是药物的四性,就是寒热温凉四种药性,这是它的基本内容。在这个四气当中,寒性和凉性实际上是属于同一种性质,寒性甚于凉性,就是一般说的寒甚于凉,或者凉次于寒,它是同一种药性;温性和热性又是另外一类相同的药性,热性甚于温性,温性反过来讲次于热性。所以实际上药物的四性就是寒热两分。前人为了更细的区分药物的药性,觉得四气还不够,寒热温凉,所以又加入了什么大热、大温、微温、大寒、微寒这样的一些概念,所以在具体的药物后面我们见到的呢并不是只有寒热温凉,可能有的记载的是大热性或者大温,微寒或者微温等等,这样子就不此这四个等级了,为了更进一步的区分药物药性的区别,前人又引入了不同的概念,这个是第二层意思,就是讲义上的第二段。那么第三层意思按照阴阳学说来分,药性里面温热是属阳性的,寒凉是属阴性的,这个很简单,学了中医学基础,知道阴阳学说怎么来分阴阳,这第三层意思。第四层意思,在实际当中有的药物的寒热并不明显,所以这一部分药物自古以来就把它标为平性,所以从古到今有的药物都是平性。中药四气的含义就这四层意思。第一层它是寒热温凉四种药性;第二寒和凉只是程度的差异,是属于同一类的药性,温和热也是程度的差异,是另一类的药性,前人为了更加细致的区别这个药性的层次或者等级,还引入了大热、大寒、微寒、微温这样的一些概念,如果要按照阴阳的属性来分的话,温热的是属阳性的,寒凉的是属阴性的;除此以外有的药物寒热的倾向不明显,习惯上标以平性。中药四气的含义就这么一点内容,如果作为问答题,就答这么四点那么就可能是满分了;如果是一个名词术语解释,最简单的就是第一层意思,就是寒热温凉四种药性。在第一个问题里面有两个问题作为补充,供大家参考,这个也是今后学习中药药性或者四气很有帮助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关于四性和四气的问题,因为我们前面讲了四气又叫做四性,寒热温凉可以称为性,也可以称为气。从本草学的发展历史我们知道,四气是《神农本草经》提出来的,《神农本草经》在序例当中就提到了药有寒热温凉四气,那么一开始就把药物的寒热,就称为四气了,这种习惯一直到了宋代,北宋的时候有一个本草学家叫做寇宗奭,寇宗奭在他的《本草衍义》就是我们书上第一段的第四行,宋代的《本草衍义》它的作者是寇宗奭,他就提出来气应该是香臭之气,就是我们嗅觉器官能够闻到的,寒热温凉是药物的性,如果把它称为气可能要产生一些误解或者混乱,所以他就建议把这个“气”字改成“性”字,应该把“四气”改为“四性”。当然这个建议很有道理,但是由于《神农本草经》是一个经典,这个自古以来崇古尊经的思想,一直是很盛行,要把经典的东西去改变是非常困难,所以李时珍在《本草纲目》当中虽然肯定了寇宗奭的建议是很对的,但是李时珍又考虑到因为四气是《神农本草经》提出来的,就说沿习使用已久,“姑从旧尔”,那么我们还是沿用四气吧,不去改动它了。李时珍就采取了一种折衷的办法,所以这样子一来就没有人再去计较到底它应该叫四气或者应该叫四性,所以这个四气和四性就一直并行使用,你高兴怎么用就怎么用。所以有的书上第一节叫做四性,有的叫做四气,我们这个仍然是保持《神农本草经》的把它叫做四气。从表面来看就是一字之差,四气和四性,但是它没有这么简单。那前人为什么把寒热温凉称为四气?在古人当中没有很明确的解释,但是也有一些蛛丝马迹可以说明,比如说明代的李中梓,就说为什么前人要把寒热温凉称为四气呢?他就说因为是前人以四时之气为喻,比喻的喻,以四时之气为喻。我们都知道四时之气就是春夏秋冬的气候,春天是温暖的,夏天是炎热的,秋天是凉爽,冬天是寒冷,所以春温夏热秋凉冬寒。好像药物对人体的影响就像四季的气候一样有寒热温凉这样的影响。所以李中梓的观点,他是认为古人把它称为四气呢,是以四时之气为喻,是受四时气候的寒热温凉的影响,而引用到药学理论当中,这个确实有他的道理。因为天人相应这些观点在中医学里面也是很重要的,这理论不能不受到影响。但是还有另外一种观点,这个气就是哲学当中的构成世界的基本物质,所以在《内经》当中,经常气味并称,这个气味就是指的食物当中或药物当中的精微物质,那么对食物来讲可能就相当于现在的营养成分,药物来说就现在的有效成分,古人把它称为精微之气,这种精微之气它通过气味表现出来。所以这个气,把寒热温凉用气来表示就说它有它的物质基础,是它的一些有效的药物的一些成分所表现出来的对人体有这样的寒热温凉不同的影响,这个思想比如说宋徽宗写的《圣济经》,就明显的有这种思想,《圣济经》里面有这样一句话,“物生之初”,就是世界的万物,在这个地方我们把它理解为药物,“物生之初”就是药物形成的初始阶段。“物生之初,气基形立”,气(是)气味的气,药有了气这种物质为基础,气作为一种物质基础,然后不同的药材才有它的形状特征,才有它的性状的特征或者叫气基形立,而后性味出焉,因为有了这个物质基础,才能形成这种药物,有了这个药物就有不同的形状,有了不同形状的又有它不同的物质基础,然后才产生不同的性味。所以他就进一步的阐发这个性味和气味有什么关系呢?在《圣济经》里面(又说)“气味者性味之本,性味者气味之末”,在这个地方就把气味作为精微物质,作为产生药性或者药味的一种客观物质,所以“气味者性味之本,性味者气味之末”。这个就是功能的外在表现和物质基础的关系。因为它有不同的气味,就产生不同的性味,前面的这个气味是从精微物质的角度来讲的,是组成药物的;后面这个性味呢,是从药理,就是我们中药性能的内容的四性五味,这个四性五味,因为有不同的物质基础,它才产生,所以它就有“气味者性味之本,性味者气味之末”。“审剂之初”,如果我们研究药物、研究方剂,“专性味而失气体之求,是未尽阴阳之道者也”。他说如果我们研究药物只是注重了它的外在的功能,没有搞清它产生这种功能的物质基础,我们的研究任务没有完成。“审剂之初”,就是研究药物,专性味,那么只注重外在的这种功能表现,专于性味而失气体之求,不去研究它内在的这种气味、这种精微物质,“是未尽阴阳之道者也”,我们的研究的任务远远没有完成。这个在当时这位皇帝的思想应该说见地是很高的。现在我们中药研究目前都非常强调中药作用的物质基础,不能光知道中药有什么作用。麻黄能发汗,它发汗的物质基础是什么?麻黄能够平喘,平喘的物质基础是什么?那个麻黄能够发汗,能够平喘,它有辛温的这个性能,按照宋徽宗来讲,那就是它的性味,就是一个外在的表现。那么产生这外在表现一定有内在的气味,一定有它相应的客观的精微的物质存在。那么它们之间的联系怎样?当然在当时不可能搞清楚,就是我们今天要搞清楚也有相当大的难度。所以说中药的四气和四性,一字之差,其实有很深刻的原因。其实宋徽宗在这方面的阐述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启迪,现在我们也应该从这方面来加以注意,这是我要补充给大家参考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关于四气和四性的问题。我们可以进一步的思考。第二个问题,就是四气说与三气说的问题,从《神农本草经》开始就说药物有寒热温凉四气,人们就把这种观点叫做四气说,寒热温凉四气。但是到了唐代有人就提出药物只有三气,哪三气呢?寒温平,寒性、温性、平性,只有这三种药性,只有这三气。由于《神农本草经》是经典,所以说这个四气学说从古到今没有改易,好像是不刊之言,不能改动的。所以唐代提出三气的人,默默无闻,没有人去注意他。其实我们今天仔细的想,三气说比四气说更科学,更客观。那么《神农本草经》的四气说,寒热温凉本质上是二气说,就是药性两分,就是寒热两分,这个产生就是来源于阴阳学说,两分法。只把它分为这样相对的两类。但是《神农本草经》本身在365味药当中有三分之一以上的药是平性,我过去统计过《神农本草经》的平性药,我们现在不说它的平性标定是不是准确,我们就以他当时定的平性,大概超过了140味药,三分之一还要多,三分其一而有余。这个《神农本草经》里面没有凉性药,尽管它提出药有寒热温凉四气,《本经》里面本身没有凉性,而且有大量的平性。从古到今任何一个中药著作里面收载的药物,平性药都几乎占了三分之一。那么否定平性或者不承认平性这是不行的,就连《神农本草经》的作者自己也是充分注意了平性药的存在。肯定平性药的存在,解决药物药性的分歧很有好处,我后面还要专门讲这个问题。所以比如说提到的这个药性赋,那里面就有平性赋,平性赋的药也比寒性赋的药药味还要多,也是大量的。所以说明平性药的客观存在,必须肯定。然后我们从分类的方法,这个科学的分类有一个最基本的原则,这个分类学上有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叫做子项不相容原则。就是说我们分的类的互相不能够包容。子项不相容原则,子项,儿子的子,子项不相容,就是一个事物比如说我们在坐的以性别来分,那么男性和女性这个就是科学的分类,这个男性、女性这个就是子项,按性别来分,是不能相容的。那么我们如果又用性别,又用年龄,这个相容了,同时就有两个标准了,这个就不是一个科学的分类。那么这个寒热温凉呢,其实寒和凉,温和热是互相包容的。从分类学的方法来讲它就不科学。那么要从分类的方法来说,这个三性的分类很科学,第一级分类药物的药性,寒性、平性、温性,寒性里面再进行二级分类,大寒、微寒或者凉性,温性里面再分大热、热性、微温。这个是两个不同层次的进行一级分类,然后进行二级分类,所以这个从科学的分类来说,三性学说也是正确的。所以这个四气是不是应当改三气的问题当然没有人提出来,我也是曾经想把教材改为三气的,因为这个也是慢慢来吧,一步不要到位,所以我现在编那个长学制教材里面,把这个三气说作为参考资料给予充分肯定,起一个过渡,可能到了某一天,大家都承认有道理,那么我们中药性能的第一节就叫三气了,就不叫四气了,或者叫三性。所以第一个问题四气的含义,要同学们掌握的内容其实很少,就那么几句话,所以就不多说了。那么参考的这个问题,大家以后学习提高的时候可能会很有帮助。
第二个问题,四气的确定。就是我们所见到的本草书或者中药书上每个药后面的寒性、温性、平性是怎么来的?前人是怎么定的?主要就讲这么一个问题。那么对于药性的确定,当然它和其他性能一样,都是要通过用药以后,就是这个患者首先要服药,服药以后要看这个患者的寒热的病理现象有什么改变,从这个病理改变当中来逐步把它总结出来的。所以这个总结的过程就是我们书上四气的确定当中的第二段,这个是核心的内容。尤其是从第二行开始,四气的确定是在患者服药以后以中医寒热辨证为基础,从药物对所治疾病的病因病性或者症状寒热性质的影响中,得以认识的。那么怎样得以认识呢?就是后面,即是说药物的寒热温凉之性是从药物作用于机体所发生的反应概括出来的,主要是与所治疾病的寒热性质相对而言的,能够减轻或治疗热证的就属于寒凉药,反之,能够减轻或治疗寒证的就是温热药。当然中间举了一些例子,这个例子我们可记可不记,今后学了以后,这(些)例子比比皆是。以后学的几百味药当中,首先大家这里要记住,首先记住这几句话,就是中药的药性的确定是和药物所治的疾病相对而言的,它是从药物的治疗效应当中概括出来的,怎样概括?就是我们书上讲的,能够减轻或者消除热证的一般是寒凉的药;能够减轻或消除寒证的一般是温热药。这个是药物确定的主要的依据。光记住这几句话行不行呢?不行,当然首先要记住,更重要的我们是在今后学习各论的时候,要把这个理论应用到各论的药物的学习当中去。如果说我们学习某一个药它能够治疗热证,那肯定它就是属于寒凉的,它的药性就应该是寒性或者凉性;如果某一个药它能够治疗或减轻寒证,那么它就应该是温性或者热性的药,要注意用到具体的(药物中)。那么对于具体的药物,我们现在是不是要让患者把这些药物都吃进去,然后再看它的变化对寒证、热证是不是有影响,然后我们再来记这个药性呢?不是。因为前人通过了千百年的实践,已经经过无数次的观察,他们已经对药物的药性有一些标定下来了,已经标定下来了。但是我们现在学习的时候,是不是去死记硬背某一个药是温性的、是热性的、是寒性的、凉性的,这个背不了,我也背不了。如果你们要问我某一个药书上写的是什么,我不一定(回答得出来)。但是我有方法能够知道它,我有方法能够推断它。有什么方法呢?记它的功效,从功效来分析、来推断。所以这个教材的第二个问题的第三小段,在今后我们要学的药物当中,清热药、发散风热药、攻下药、利尿通淋药、利湿退黄药、凉血止血药、补阴药,因为这些药都是治疗热证的,能够减轻或者治疗热证,所以都是寒凉药,都是比较典型的(寒性药);另外峻下药、平肝潜阳药,它有减轻热证的这种倾向,所以它一般多数是偏于寒凉的;那么反过来说,这个温里药、发散风寒药、温经止血药、补阳药这些都能够减轻或者治疗寒证,它都是温热的,比较典型的(温热药);祛风湿药、化湿药、行气药、开窍药以及补气药,多数是有利于改变寒证的,所以它多数是偏于温性的。我们就看这个药物的功效,因为我们今后学习药物首先就要记住它的功效。我们在看这个药物的功效里面,如果说有这方面的功效,那么我们就能够推导出,就能分析出它的药性,根本用不着去死记硬背。比如说麻黄它能发散风寒,那么发散风寒呢,它治疗的风寒感冒,它治疗的是寒证,它肯定能够减轻寒证,减轻或者治疗,那肯定麻黄是一个偏于温热的药物。它的药性是偏于温热性的。就是诸如此类的,今后我们在学具体的药物的时候,都要告诉大家,到时一章一章的,每一个章节它的药性的倾向性是什么,这样子大家记就有一定的规律性。但是这样子(推)出来有没有问题呢?有一些问题,什么问题呢?比如说你不知道它是热性或者大热?你不知道它是温或者微温?这个不要紧,后面会解决这个问题。因为这个药物就是说一些寒性很强的药或者说热性很强的药,在中药里面是不多的,这个极性很强的,我们这个要把它记住。比如说附子、干姜、肉桂,这个热性很强,不能认为它是一般的温性药。比如说什么黄连、黄芩这些寒性是比较强的药。那么其余有的药一般的这种温或者微温,这个区别不区别它,意义不是很大。或者寒和微寒,有的绝大多数意义也不是很大,背也背不了。那么为什么(意义)不是很大呢?我后面要讲,就是供大家参考的一些问题,就是书上的第四段和第五段,就是简单地谈到了这个问题,一个问题就是在本草学当中,很多药物确定的药性有分歧,所以就告诉大家,药性在记述当中的这种分歧的现象和原因。因为前人对药物要标定一个药性,最早的初衷是定性的,它偏寒或者偏热,这种两分法,是为了定性。那么后来把它改为了四性,温热寒凉,又有大热、大温、大寒、微寒、微温,这个已经把定性的一个问题,把它转化成了一个定量的一个理论。中药的药性能不能定量?没有客观标准就不能定量,定不了量。它不是考体温,比如说三十七度四以下,或者怎么,至少三十七度四到多少这个(是)低热,或者三十八度五以上这个(是)高热,这个能够有一个客观的标准。那药物的寒热温凉,温到什么程度叫热,它次到什么程度叫微温,谁也讲不清楚,参照物不同结论就不一样,所以在本草学上记载不一样。如果说我们要去死记硬背的话,用处并不大。我举两个例子,一个石膏,这个石膏呢有的人认为石膏能够治疗温热病当中的气分热证,当然气分阶段是温热病的极盛时期,那么它是一种大热证,能够治疗大热证的药当然就应该是大寒,所以对石膏就标了一个大寒,但是有的人就反对,比如说张锡纯,张锡纯就说《神农本草经》里说石膏产妇都可以用,那产妇一般不适合大寒的药物,产妇能够用的药一定不是大寒,一定是微寒,而且他还举例子,石膏的用量很大,大寒的药能够用很大(量)吗?有的在一个方当中石膏用半斤,没有什么明显的不良影响,那么大寒的药用这么大的用量肯定会产生明显的不良反应,所以张锡纯就认为石膏是微寒的药。那么有的人就采取折衷,你们不要争了,可能也不是大寒,可能也不是微寒,干脆就写一个寒字吧。所以石膏在本草文献当中有标大寒的,有标寒性的,有标微寒的,这个争论我想没有一个最终的结果,谁是谁非。当然如果从中药药性确定的依据,可能标寒或者大寒是比较妥当的,因为标微寒是从不良反应,它不是主要依据,不是确定药性的主要依据。当然有时候可以把不良反应作为一个依据,但是那是不得以而为之,主要的依据是治疗效应,而不是不良反应,所以应该是寒或者大寒比较妥当。另外一个例子比如说解表药当中,大家比较熟悉的一个调味品当中的生姜,经常调味都要用到的生姜,一个是唇形科植物的紫苏,在很多文献尤其古代,一直到当代的教材当中,比如说五版教材、四版教材这些都是这样,生姜标的什么?生姜标的微温;紫苏标的什么?(紫苏)标的温。我们稍稍有一点常识的人(都知道),紫苏也是一个调味品,肯定生姜的温性超过了紫苏。但为什么长期在本草学当中生姜是微温,而紫苏是温性呢?因为它的参照物不一样。在生姜这个参照物里面有干姜有炮姜,因为干姜一般是标的热性,它的温热性质最强,我们今后要学,温里药,热性。在把干姜炒成炭以后,它的热性有所缓和,那么一般标温性,生姜的温热性质又不及炮姜,所以相对于炮姜来说,生姜就是微温了。干姜是热性,炮姜是温性,生姜自然就是微温,这个层次就很清楚了。在姜这个家族里面,它们互相之间这个比较是非常清楚的,是非常合理的。但是紫苏它有紫苏叶和紫苏梗,一个是叶片,一个是它的茎,一般在本草学上它的茎叫做紫苏梗,苏梗标的是微温,紫苏叶的温性比紫苏梗的温性要强一点,所以就相对于紫苏梗而言,它就是温性了。如果我们把紫苏标成微温,那么紫苏梗肯定就是微微温,没有这个标的方法。纵向这样子比是成立的,是合理的,但横向把紫苏和生姜再一比,那就显然是不合理。那现在所以我们教材把生姜和紫苏都改为温性,但生姜的温性和紫苏的温性显然是不能完全相等。所以清代的程钟龄就说这个药的温有温煦之温,有温热的温。就是温是不同的,那么温煦之温呢,像春天的阳光人人可近,一般都能接受,非常温和的;那么温热之温,开封解冻不可以轻试,那么就是说比较明显的温热性质了。所以同样标温,实际上它也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们就没有必要非得要去死死的背住我们教材上某个药是温,某个药是微温,这个花了很多功夫,没有实用的价值,把一些最主要的,比如说同一类药当中比如说发散风寒药,哪一个是最温的?哪一个是最不温?那么我们把两头的典型抓住,中间的一大块我们就不管它了,都是比较温的,这样子记忆起来就非常方便。用不着每一个都是具体的去背,而且古代的本草上药性的标定出现了分歧,除了这个原因,不容易定量,不能客观的定量,除这以外,还有就是刚才已经提到了,就是标准不一致的问题。比如说刚才讲的石膏,我说的大寒,它是以治疗效应来标定,张锡纯的微寒是以副作用,那么以副作用为依据的和以治疗效应(为依据)的当然就不一样这种情况完全有。所以在中药里面,除了典型的温热药和寒凉药,从古到今基本上没有分歧,比如说干姜、肉桂自古以来都认为是热性的药,黄连、黄芩自古以来都认为是寒性的药。尤其是有些微温微寒的,那么这个分歧就特别多了。就是因为不能客观定量所造成的,所以我们要正确对待。另外中药的药性,也是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在一定的认识水平下,由人来定的。那么定了以后,不是一成不变,因为药物的功效和应用它不可能一步到位,一下就被人们认识,那么后来逐步的发现这个药物它的功效应用有所变化了,有的是因为品种变化,有的是品种没有变化,而功效应用变了,那么把前人(定)的一些它的药性作了一些修正,那是应该的,那应该是本草学或者我们当今的中药学的一个任务,必须进行修正。如果把这个药性看成是僵死的,一成不变的,是一个反科学的,不科学的。而且古人经常就在修订,比如说我们今后要学的发散风热药的第一味药薄荷,它最早记载在《新修本草》,《新修本草》当时薄荷主要是用来治疗风寒感冒,它能够治疗寒证,用于寒证,所以当时就给它定了一个温性。所以在《新修本草》,宋代的本草里面薄荷都是温性的。到了金元以后才发现它治疗风热表证,或者温热病的卫分证用得多,那么把温性才改为了凉性,就把它作了相应的修正。这种相应(的修正)是一种进步,是一种对药物,对薄荷这个药物认识的深化。但是我们现在有些人就以某一个经典为标准,好像那个上面说的就不能改变。对某一个药改变了,有的人就觉得不理解,比如说《神农本草经》的人参,定的是微寒。到了李时珍的父亲李闻言把它改为温性,陈修园就大发脾气,就说《本经》都说人参是微寒的,这《本草纲目》要说微温的,岂有此理,要把《本草纲目》烧了而后快,一把火把它烧了,这样的书不应该要。那么他就是以《神农本草经》作为一个不变的标准。其实人参从微寒改温性有没有道理呢?其实它有一个背景在里面,《神农本草经》当时用的人参基本上是生晒参,生晒参的药性应该是平性的或者平而偏寒,到了明代很多人参是用的红参了,古代没有红参,红参是明代中期以后才开始有的一种规格,所以这个偏温了,这个应该说是非常符合实际的。我们就不能像陈修园那样,只看到表面现象就横加指责。所以现在我们的中药,经常对一些药性都要进行修订。比如说我们现在有的教材上很多清热解毒药,什么土茯苓或者这一类标的平性,平性怎么清热?所以把它改为寒性或者微寒,至少应该改为微寒吧。那么就是说每一个历史时期的本草实际上它都在改,李时珍的《本草纲目》最有价值的部分就是发明,什么发明?它个人的见解,对过去的本草进行修正。那么我们今天专门从事中药的研究,对某些中药的药性进行修正,那就是说我们的功劳也应该说是最有成绩的部分,而不应该横加指责。所以说中药的药性它不是固定不变的,它根据历史的发展,根据它临床应用的这种改变,它必须作出相应的变化。比如说还有一个药,威灵仙,历来是温性,现在我们的教材上也是温性,我在讲《本草纲目》的时候说过,当时的威灵仙是玄参科的一种植物,现在用的毛莨科的这种威灵仙,近年来临床有很多报导,而且是单味药,单味药用来治什么?急性支气管炎,痰热咳嗽,治疗急性胆囊炎,治疗就是中医所说的湿热,肝胆的湿热,治疗湿热淋证,尿路感染,而且是单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难道这样的药还能认为它是温性吗?所以现在的威灵仙还温不温?那么我们在临床当中还应该值得关注。所以关于这个药性的问题,我就作这样一点补充,当然需要的补充的内容还有,如果以后有机会,同学们再继续的学习,比如说在研究生阶段,在要深造的时候。比如说中药的一物二气的问题,中药可以一味药有两种味,有两个归经。可不可以一种药有两种气、两种药性?完全可以。我们因为时间的关系,大家的知识现在还没有积累那么多,我们以后再来讨论这方面的问题。就讲到这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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