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怒与利诱,让士兵变成亡命徒
故杀敌者,怒也。取敌之利者,货也。
杀敌靠愤怒,夺敌靠奖赏。军队开出去,必须给士兵一个杀敌的理由,让每个人都成为“激情杀人”的亡命徒。这就要利用人的感情。有两种感情可以让人忘记生命危险,一是愤怒,怒气上来,就什么也不顾;二是贪婪,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先讲怒。杜牧注:“万人非能同心皆怒,在我激之以势使然也。”什么意思呢?千万人的军队,你要他们都恨同一个人、同一件事,所谓同仇敌忾,就要想办法去激他。典型战例是燕国攻打齐国,围了即墨。田单守城。当时燕军把齐军的俘虏鼻子都割了,齐国人非常愤怒,更加坚守。田单就想把这愤怒放大,化悲愤为力量,去杀破燕军。他派出间谍,到燕军中散布谣言,说齐国人最怕燕军掘他们城外的祖坟,如果辱及他们的祖先,他们肯定崩溃了,投降求燕军停手。燕军上了钩,就在城外掘祖坟,烧死人。齐国人在城墙上看见了,每个人眼睛都恨得喷出火来。田单见士卒可用,率军出城作战,齐国人杀红了眼,大破燕师。毛泽东是把利用仇恨发挥到极致的大师。在解放战争和解放后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整个宣传战略和文化艺术,就是围绕仇恨展开,仇恨和愤怒,不仅是军人,而且扩展到普通民众,甚至搞人人过关,仇恨考核,每个人必须对阶级敌人恨起来,怒起来。于是就出现了演《白毛女》,小战士端起枪要杀“黄世仁”的情况。这样深入每一个人心的仇恨战略,不仅军队同仇敌忾,敌人的间谍也没法渗透到我们的后方来。再讲赏。曹操注解说:“军无财,士不来;军无赏,士不往。”杜牧注:“使士见取敌之利者,货财也。谓得敌之货财,必以赏之,使人
皆有欲,各自为战。人知胜敌以厚赏之利,则冒白刃、当矢石而乐以进战。者,皆货财酬勋赏劳之诱也。”我们常说什么部队军纪好,什么部队军纪不好。其实这军纪好与不好,都在于主帅的战略目的。军纪好,秋毫无犯,那是有政治目的的。军纪不好,烧杀抢掠奸淫,那是激励机制。往往一个城久攻不下,城里人死守不投降,对敌人秋毫无犯的必要也没了,主帅就会作激励动员:“破城之后,大掠三日,或七日,城里东西随便抢,姑娘也随便抢,抢到都归自己。”这士兵们就疯狂了。湘军攻破金陵,啥军纪都没了,烧杀抢掠,奸淫妇女。抢光了财物,为毁灭证据,一把火把天王府烧了。之后给太后汇报说:南京什么财物也没有!敢情这洪秀全是个清廉模范!曾国藩是当世大儒,他的部队怎么会这样呢?这显然是之前的承诺。朝廷也没什么钱给我们,我们湖南人民自愿来为朝廷打仗,那打下来,一地城池归太后皇上,钱财归兄弟们,这就
是潜规则。慈禧太后怎么样呢?没有就没有,根本不问财物的事,睁只眼闭只眼,知道你们都运回湖南老家了。有时候皇上自己就会公开宣布这样的政策,宋太祖将伐蜀,攻打四川的时候,赵匡胤就下令:所得州县都归我,仓库财货全部赏给士卒,“国家所欲,惟土疆耳”。古今名将,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舍得给大家分钱。最典型的,就是凡是抢得敌人或民间财物,全部分给兄弟们,自己分文不取。我只要皇上赏赐的,抢来的都归你们。因为他自己不参与分,觉得分得不公平的人也没话说。这样大家都愿意跟他打仗,他的胜仗就多,升官就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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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直义利总有动人之处
-我是有低线的-
每次都有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