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获北京户口,丈夫花35万为妻子找人“假结婚”后引纠纷!

为获北京户口,丈夫花35万为妻子找人“假结婚”后引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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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取得北京户口,丈夫主动出资35万元找“中介”为妻子介绍“假结婚”对象,希望通过妻子与北京户口持有者结婚投靠的方式,来达成自己一家三口落户北京的目的。最终,尽管梁先生的妻子与北京人王先生成功“假结婚”,却没能获得北京户口。这场闹剧,最终以梁先生与中间人姜女士法庭对峙收场。昨天,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这起案件并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梁先生与姜女士签订的《委托协议书》违背公序良俗,应认定无效。依法判决姜女士退还梁先生15万元,但驳回梁先生要求对方赔偿利息的诉求。据主审法官介绍,当事人梁先生是河北人,虽然长期生活工作在北京,但一直没能获得北京落户资格。已和妻子育有孩子的梁先生,出于未来在北京购房、购车和子女就学等原因,迫切希望通过各种渠道拿到北京户口。2019年5月,经人介绍,梁先生认识河北老乡姜女士。梁先生希望通过姜女士的运作,为妻子介绍一个有北京户口的“假结婚”对象,再以结婚投靠的方式在北京落户。为此,梁先生与姜女士签订了一份《委托协议书》。按照协议书的约定,姜女士为梁先生的配偶介绍一个“假结婚”对象,婚前双方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最终拿到北京户口后与其离婚。按照约定,梁先生需要向姜女士支付一共35万元款项,付款原因为办理结婚手续,且要求在对《婚前财产协议》认可后,一次性支付15万元,其余费用在户口迁入北京并且与对方离婚后付清。全部办理期限设置为3年半。按照约定,如在期限内未能办成,姜女士一方需退还所有款项。后来,姜女士梁先生的妻子介绍了北京人王先生,接着二人顺利办理结婚登记。然而,由于北京落户政策变化,梁先生的妻子最终没能在约定期限内将户口迁入北京。随后,梁先生要求姜女士退还已支付的15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但姜女士予以拒绝。无奈之下,双方打起了官司。法院审理认为,梁先生和姜女士双方签订的协议无效,依法判决姜女士退还梁先生15万元,但驳回了梁先生要求对方赔偿利息的诉求。主审法官表示,“所谓‘假结婚’,其实是办理了真实的结婚手续,在法律意义上并没有‘假结婚’一说。”在办理所谓“假结婚”后,延伸出的离婚困难、离婚后财产分割、婚内债务承担等问题,都有可能成为其面临的潜在风险。梁先生和姜女士的行为实则影响了我国的户籍管理秩序,进而影响社会公共管理秩序。如在城市拆迁过程中,有人通过“假结婚”的方式落户来多分房或获取本不属于自己的政策性补偿,这种情况就可能涉及到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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