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逵是宋江心腹,宋江却总想着杀他,忍了六次为何第七次动真格了

李逵是宋江心腹,宋江却总想着杀他,忍了六次为何第七次动真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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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李逵,几位点评《水浒传》的评论家有着很高的评价。金圣叹说,他是上上人物,一片天真烂漫;袁无涯说,他是真义士,真忠臣;李贽说,他是梁山泊的第一尊活佛。

在我们今人看来,这三位评论家的言论恐怕无人敢苟同。就李逵在小说中的言行,实在难与“天真烂漫”、“真义士”、“活佛”这些至高词汇沾上半点儿关系,如若对应在他身上,那简直是对这些词汇的亵渎。

我们在影视剧中看到的“李逵”,与小说原形并不完全相符。李逵在影视剧中的形象已经被异化,在某些桥段中,他看上去的确还有那么几分可爱。

但如果读过原著的朋友,一定对李逵没什么好感,最让人难以接受的就是他嗜杀的性格特点。

在小说中,他的形象就像一个恶魔。在江州劫法场时,他“火杂杂地抡着大斧,只顾砍人”,砍的却多是老百姓,晁盖忍不住呵斥他:“不干百姓事,休只管伤人。”

再如扈家庄,他们本已投降了,但李逵明知故犯,跑到扈家庄,将人家男女老少杀了个精光。

还有路遇李鬼因故被抓,梁山人将他解救后,他的第一件事就是拿起屠刀,将相关的不相干的人都杀了个遍。

像这样的杀戮行为,在小说中还有很多,甚至还提到了他吃人的场面。

李逵嗜杀最让人难以理解的是,他是不分青红皂白的,无道理可言的,似乎只是单纯的为了满足他个人的那种兴奋感。

那么作者为何要安排这样一个角色,而且还把他说成是“好汉”呢?

首先,个人认为,这是作者反讽的一种写作手法。

李逵在小说中也是一个被异化了的人物,在他身上血债累累,为何他不用像武松那样去承担法律责任,反而一路绿灯,活得潇洒自如,还有人罩着。

其实,李逵代表了当时的一种社会现象。宋徽宗时代是宋朝最黑暗的时代,北宋时期著名的“六贼”:蔡京、王黼、童贯、梁师成、朱勔、李邦彦,同时出现在这个时期。

这些人为非作歹,不分青红皂白,只顾自身利益,他们心中何尝有“法律”二字,又何尝把“忠义”放在眼里呢?

但现实却是,他们过着人上人的生活,享受着世间的一切美好,这世界哪有什么公平可言。可以想象,当时社会的黑暗程度。

即便在《水浒传》的成书时代元末,也一样是如此的黑暗。元朝统治者将人种分成四等,汉人位列末等,长期遭受压迫。

所以,作者将这一不公平的社会现象也融入到了小说中,并且将其内附到了李逵身上,以此达到反讽的效果。

其次,李逵的存在与宋江也有着很大的关系,也可以说起到了对宋江形象补充的作用。

在小说中,李逵是宋江的心腹,但宋江却先后有七次想杀了他,前六次都忍下了,到了第七次,宋江再没忍住,真的将李逵毒死了。

为何宋江能忍六次,却忍不了第七次?因为李逵如果活着就不能成就他。我们先来看前六次的情况:

第一次:

第五十回,李逵这厮不顾杀了扈成已投降,还是血洗了扈家庄。对于李逵的滥杀无辜,宋江只是嘴上骂了几句,然后说:

“你这厮违了我的军令,本合斩首。且把杀祝龙、祝彪的功劳折过了。下次违令,定行不饶。”

既然是违了军令,就该斩首,为何只是给了个口头警告呢?这当然是宋江故作姿态,李逵杀那几个人,与梁山斩杀的祝家庄人相比,那只是小巫见大巫而已。

第二次:

第六十回,晁盖死后,吴用劝宋江坐头把交椅,但宋江介于晁盖的遗嘱,所以并不好意思直接坐那首座。

在这种情况下,李逵说话了,他说:“哥哥休说做梁山泊主,便做了大宋皇帝却不好!”

其实宋江知道,这首座他是势在必得的,但总要在面子上过得去,要走一个相对“合法”的程序。而李逵的表达虽然直白,实际也说出宋江的心声,他的确就是想当官嘛。

第三次:

第六十七回,在宋江当了梁山寨主之后,他派关胜去擒拿单延圭时,李逵也吵着要去,于是宋江又喝道:“你若不听我的军令,割了你头!”

宋江当了领导,自然要有个当领导的样子,于是便拿出军令来吓唬李逵,同时也是警醒其他人。

第四次:

第七十一回,在梁山宴会上,由于宋江要招安的事,激起了李逵的强烈反对,愤怒之下,还把桌子踢得粉碎。

宋江这回有些动怒了,非要斩了他,亏有众人力劝方才得免。李逵对招安的态度,最终也决定了他的结局。

宋江是一心要招安的,在招安的路上,没有可商量的余地,如果李逵真的挡了他的官路,他的确会将他给灭了。

事实也是如此。

第五次:

第七十三回,李逵误以为宋江强娶民女,于是回到梁山,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把“替天行道”的杏黄旗给砍倒了,还吵着要杀了宋江。

宋江见李逵这副德性,遂要他立下军令状,之后二人将此事进行了一番对证,结果是一场误会。

既然结果已出,李逵也是立了军令状的,那按章办事,杀了便是,但宋江又一次原谅了李逵,还要他将功赎罪,去把那抢民女的假宋江拿来。

宋江这一整出戏演得好啊,当着众人的面儿,进一步树立自己不近女色的形象,不愧为一个好领导。

第六次:

第七十四回,李逵私自跑下山,大闹寿张县,做了一回县官,回到梁山后,又被宋江大骂:

“你这厮忒大胆,不曾着我知道,私走下山。这是该死的罪过!但到处,便惹起事端。今日对众兄弟说过,再不饶你!”

又是该死的罪过,所到之处皆起事端,但这次不是宋江要杀他,而且宋江言语之中还透露为他向众兄弟求了情,免他一死。

像这样的“杀头罪”,多来几个更好,反而使得李逵更加忠诚于宋江,这不就是送人情嘛。

从上述六次情形来看,李逵的存在,对刻画宋江的性格特点有所帮助,同时也发现,李逵所犯之错对于一帮匪盗而言,实际是微不足道的。

但是就在招安这件事上,宋江对李逵是耿耿于怀的,所以在小说最后,李逵什么都没做,他依然对李逵杀心四起。

第七次:

在小说最后一回,宋江喝下御赐毒酒,得知自己已中奸计,但在他死前,还不忘记拉上李逵,这是为何?

李逵本就反对招安,如果自己死了,李逵必反,到时如果闹出什么大事来,那他招安的英明决策就毁了,由他打出的梁山忠义大旗也就倒了。

所以,他本着李逵死是小,失节是大的原则,毫不犹豫地将毒酒给李逵喝了,什么兄弟手足之情,都比不过他心中所追求的名节。

综上所述,作者在小说中写李逵这么一个无法无天的人物,一是本着当时社会的黑暗而创作出的角色,有种对“只放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另类发泄。二是为了通过李逵无所顾忌的性格特点,来反衬宋江的人物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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