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使用葛优肖像,法院:赔偿7000元并道歉

公众号使用葛优肖像,法院:赔偿7000元并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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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日消息,1月31日,据北京互联网法院,公众号“咸宁生活范”2016年7月23日发布了标题为“‘葛优躺’‘北京瘫’成时尚?医生提醒:别再学了!小心真瘫了……”的文章,其中使用了10张葛优肖像作为配图。

葛优认为,其未经授权许可,擅自使用多张肖像图片并在文章尾部位置植入公众号二维码等商业信息,利用网络热点“葛优躺”及葛优的社会知名度,达到宣传推广其平台和业务的目的,此举具有非常明显的商业属性。葛优要求其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维权成本等合理开支5000元。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在公众号“咸宁生活范”连续三日登载声明,向原告葛优赔礼道歉,赔偿原告葛优经济损失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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