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观快评:“致富愿望不强”被上黑榜,合适吗?

正观快评:“致富愿望不强”被上黑榜,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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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发现,陕西汉中城固县有一个村庄设立了村民“红黑榜”并进行公示。红榜上公布了获得“最美志愿者”“最美家庭”“最美婆婆”“最美媳妇”等头衔的多名村民及其事迹,黑榜上只公示一个人,此人“无妻儿老幼,平日无所事事,生活漫无目的,小农意识,追求较低……脱贫致富愿望不强……自身发展动力不足,懒惰思想严重”。网友转载的图片显示,红榜上的村民都配上了照片,黑榜村民没有照片,只有姓名。1月30日,当地回应记者称,在村里设立“红黑榜”是为了鼓励先进、激励后进。

表现先进的进入红榜,后进者则进入黑榜,只不过前者光荣,而后者显得不太光彩。这也正是当地希望达到的目的,让黑榜村民因为面子上的不好看从而激发起奋斗的意愿,走上勤劳致富的道路。

所谓“扶贫先扶志”, 没有奋斗的愿望和意志,脱贫致富就难以实现。只有陷于贫困的民众转变思想观念,确立了脱贫的勇气、意志和信心,扶贫政策才能最大限度发挥作用,产生“1+1>2”的效果。从这个意义上讲,当地想要激发该村民主动脱贫意愿的初衷是对的,但上黑榜的做法明显带有羞辱性,这样的粗暴做法值得商榷。

其一,激发村民脱贫意志必须要以法治为保障。站在法律角度审视,所谓该村民的“脱贫致富愿望不强”和“懒惰”并不违法违规。即使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关于扶贫扶志的指示,用的也是“强化脱贫光荣导向,更加注重培养贫困群众依靠自力更生实现脱贫致富的意识”等表述,并没有赋予基层政权强制倒逼的权限。哪怕是基层地区,也应该把“法无授权即禁止”时刻记在心里。

其二,把脱贫致富愿望不强归因于“懒惰”,或许很容易遮掩自身发展动力不足背后的真正问题。要知道“扶贫先扶志”后面还有一句,叫“扶志必扶智”,强调的正是要传授给贫困民众相关的知识、技术和方法,提升他们脱贫的能力。

脱贫意愿不强背后的原因可能是复杂多样的,或许是缺乏增收来源,或者是苦于没有一技之长,如果只是简单地归咎于懒惰,却不去反思相关的帮扶是否帮到了点子上,那就注定很难帮助其找到一条合适的脱贫之路。也因此,当地与其用上黑榜倒逼村民,不如多开展一些学习培训,教给他们勤劳致富的技术和方法,帮助他们真正摆脱贫困。

扶贫工作面对的是一个个具体的人,其千头万绪可想而知。但无论如何,再好的初衷都不能背离法治文明的要义,激发脱贫意愿更需要拿出精准实在的帮扶措施。如果习惯于用简单粗暴的手段解决复杂的问题,最终只会把好事办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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