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是由于短时间内摄入大量乙醇或含乙醇饮料后出现的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紊乱的一种状态。
民间有这种说法:“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其实,这种说法也对也不对。
一位酿酒专家指出,酒液的主要成分是乙醇和水,这些成分约占酒液总量的98%-99%,其次,酒液还含有1%-2%的醇类、酯类、酸类、醛酮类化合物、缩醛类、芳香族化合物、含氮化合物和呋喃化合物等。
乙醇是一种有机溶剂和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当人体少量摄入乙醇后,可以有助于消化,但当人体大量摄入乙醇后,人体便会表现出兴奋、催眠、意识丧失、瞳孔扩大、呼吸不规律、休克、心力循环衰竭甚至呼吸停止。如果人体长期大量摄入乙醇可引起多发性神经病、慢性胃炎、脂肪肝、肝硬化、心肌损害及器质性精神病等。基于此,“酒是粮食精,越喝越年轻”的说法既有正确性,也有误导性。
一位历史学家称,喝酒,一定要适可而止,一定要懂得分寸,民间就有“喝酒误事”的说法,在周朝时,周武王姬发就下达过“禁酒令”。
据称,在殷纣王时期,殷商已经达到了一个空前的强盛时代,由于民众兜里有钱,不愁吃穿,因此,无所事事的人们便酗酒成风,而酗酒带来的危害就是:人们连当兵打仗的力气都没有了。于是,曾经不可一世的殷纣王便被周人打败了。
在周人得了天下之后,周武王姬发就对殷纣王的灭亡进行过研究,通过研究发现:殷人之所以亡国,就是因为民众大量酗酒造成的。于是,周武王姬发就发布了《酒诰》,禁止国人酗酒,如有违者,立即斩首。
这位历史学家接着称,不说古代,单单是在现代,“喝酒误事”的案例简直是数不胜数。河南濮阳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
有一天晚上,男子朱某在醉酒后误入张某的家中,由于张某在劝朱某回家时朱某的态度十分恶劣,因此,双方发生了口角,在口角升级的情况下,双方引发了肢体冲突。朱某被张某暴揍了一顿。
事后,朱某称,自己一辈子都没挨过打,结果,竟然因为醉酒而挨了一顿打,实在是划不来啊!
这位历史学家继续称,醉酒会导致一个人的脑子不清醒,而在一个人的脑子不清醒的状态下,这个人还有可能做出许多“丑事”呢!
其实,这位历史学家的说法也是非常正确的。这不,就在2023年1月29日,江苏常州居然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
事件
今年28岁的男子柳某是一位大帅哥,三年前,他与妻子黄某通过自由恋爱的方式走到了一起。
柳某不但长得帅,而且,性格也很温和,从小就是父母跟前的“乖宝宝”。从他懂事起到现在,从来没有与他人发生过任何纠纷。
不过,柳某的妻子黄某的性格却非常泼辣,虽然黄某是个女孩子,但她的性格却颇具男孩子的风范,在很小的时候,她就会与男孩子一起下河摸鱼,上山捉蛇,常常被乡亲们称为“疯丫头”。
俗话说:泰山易改,本性难移。尽管黄某现在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了,但她现在的性格还与小时候的性格差不多,动不动就会发个“小脾气”,使个“小性子”。
柳某遇到黄某,自然会在性格上有所吃亏。用柳某的话讲,在平时,他就是妻子黄某的小丫鬟,凡事都必须遵从妻子黄某的“旨意”,如果自己稍有不顺从的地方,自己就会被妻子黄某责罚。为此,柳某憋了一肚子气。
2023年1月29日,黄某要回娘家看望父母,由于柳某还没有上班,因此,黄某便带着柳某一同回了娘家。
闺女和姑爷上门,午饭自然是丰盛的。由于柳某的岳父比较爱喝酒,因此,在中午吃饭时,柳某的岳父便特意拿出了一瓶珍藏好久的白酒用于招待柳某。
柳某的酒量不行,三杯酒下肚后,就出现醉态了。当饭局结束时,柳某酒后的兴奋劲已经达到了顶峰。此时,他看到了坐在沙发上的岳母,在兴奋劲的驱使下,他便搬了个小凳子坐在岳母面前跟岳母诉起了衷肠,大约两分钟后,他竟然索性躺在了岳母的腿上,一边给岳母“诉衷肠”,一边撒娇。
柳某的表现让黄某看着有点不舒服,于是,黄某便“命令”柳某“规矩点”。可谁知,柳某的岳母却说:“他的样子好可爱,俺喜欢!”黄某听自己的母亲这么一说,顿时觉得有些无语了。
据黄某介绍,由于她自己觉得柳某的表现有些不雅,因此,便不顾母亲的反对强行将柳某从小凳子上拽了起来,这一令人尴尬的场景才算结束了。
黄某说:“从此以后,我是再也不会带着柳某来我父母家了。”
以上所言,就是这一事件的一个大致过程了。
当众多网友知悉这一事件后,网友们便纷纷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网友声音
网友青青河边草:哈哈!只要岳母觉得柳某的样子可爱,柳某就有了后盾,看看黄某今后还敢不敢欺负柳某了。
网友春天的脚步:场景蛮温馨的。我估计,如果柳某与岳母是同龄人,就不会有岳父的存在了呢!哈哈。
总之,网友们的议论有很多。
老胡观点
民间有这么一种说法:“岳母爱女婿,情感难代替”。
岳母爱女婿的“爱”,并不是爱情中的“爱”,而是长辈对晚辈的一种“爱”。我们大家都知道:一个女婿半个儿。哪有母亲不爱儿子的呢?
有位社会学家指出,岳母对女婿的爱,是一种纯真的母爱,只要岳母喜欢女婿,自己女儿的婚姻就不会出问题。民间有爱屋及乌的说法,其实,就是这个道理。但愿柳某的岳母能够永远喜欢柳某,以便让柳某这个“半个儿”完全变成“一个儿”。
大家以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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