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江苏苏州网友爆料其女儿在苏州托普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宿舍上铺坠落死亡,令人吃惊的是,其床架护栏高度仅15厘米左右,铺上被褥后护栏几乎“隐形”。
猝不及防的悲剧令家属悲痛万分,更令家长难以接受的是校方的态度。女生坠床发生在凌晨,4时44分开始手术,5时20分,金女士给女儿的班主任发短信告知手术地点及病情严重。直到当天14时36分,班主任才来到医院看望。
女生家长表示,悲剧发生后,学校方面没有道过歉,也只是在学生群提醒上下床注意,没有整改床架。如果情况属实,那么前者体现的是校方对个案的态度,后者反映的则是对学生整体安全的漠视——悲剧面前,为何仍无法唤醒应有的重视?
据报道,床边铁质护栏长约一米,高度只有15厘米左右,且向床外倾斜,铺上被褥之后完全“隐形”。这样的护栏,哪里有丝毫防护作用?颇具讽刺意味的是,遭遇不幸的女生入学专业为“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连成年人都无法妥善安置,涉事学校是否具有“服务与管理”意识?
市面上的双层床五花八门,材质有木头的,也有铁的,虽然款式大同小异,细节做工却千差万别。护栏高低、有没有扶手、踏板间距多少……双层床的这些技术指标,似乎只是取决于生产企业的意愿。但是,作为“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双层床“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早在2016年12月31日,针对家用双层床的国家标准《GB/T 3328-2016家具、床类主要尺寸》就已经发布实施,其中规定双层床安全栏板缺口应小于等于60厘米,不放置床褥情况下安全栏板高度应大于等于30厘米……不“达标”的双层床大行其道,一方面在于生产企业对国家标准置若罔闻;另一方面则在于学校采购疏于防范;除此之外,还在于销售环节对此不管不问。
首先需要强化生产企业的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从事设计和生产;其次应该明确销售平台的监督职责,要求上架销售的双层床必须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依据国家标准进行比对;再次,学校采购必须以国家标准为参照,规范采购流程,将采购商品一一登记在案,以备查询和监督。
国家标准既是产品的质量底线,同时也是用户的安全底线。在明确生产者、销售者、采购者三方责任的同时,市场监管者有必要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依据国家标准对市场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不合格产品问责到人、一查到底。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障学生的权益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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