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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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的工作情况,并发布“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指引各级人民法院在司法审判中更好地保护民事权利,同时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指引人民群众更好地学习、运用民法典。

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介绍,民法典是“人民权利宣言书”。人民法院贯彻好实施好民法典,就是要把权利保护置于突出位置,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使权利保护更加充分、更加有效。案例旗帜鲜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重强调在家庭生活中弘扬优良家风,在社会交往中鼓励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在经济活动中遵循诚信原则、维护契约精神,就坚持什么、倡导什么、反对什么、抵制什么旗帜鲜明地亮明了司法态度。

民法典中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以电话、短信、即时通信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制。典型案例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中,人民法院通过判决明确,电信服务企业未经用户同意多次进行电话推销的行为侵扰了私人生活安宁,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法院判决被告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未经原告孙某燕的同意不得向其移动通信号码拨打营销电话,并赔偿原告孙某燕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电话推销问题亮明了司法态度,构筑了隐私权保护的“防火墙”。

近年来,祖父母起诉要求探视孙子女的案件不断增多,突出反映了社会生活对保障“隔代探望权”的司法需求。典型案例马某臣、段某娥诉于某艳探望权纠纷案中,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探望孙女的请求,对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民法典明确规定了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同属于子女范畴。今天发布的一起婚姻家庭纠纷案是弘扬新时代优良家风、维护尽到赡养义务的成年继子女权益的典型案例。法院依法认定对继父母尽到赡养义务的成年继子女属于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享有继父母死亡抚恤金分配权,同时确定年老患病的遗孀享有更多分配份额,为弘扬敬老爱老的传统美德、鼓励互助互爱的优良家风提供了现实样例。

与邻为善、邻里互助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典型案例柳某诉张某莲、某物业公司健康权纠纷案中,法院依法判决自费为小区购买游乐设施的业主对与之没有因果关系的损害结果不承担赔偿责任。依法保护无过错方权益,不让好人无端担责或受委屈,表明了司法的态度和温度。

在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检察院诉陈某英雄烈士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中,人民法院依法认定陈某的行为侵害了肖思远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向全社会鲜明表达了英烈不容诋毁、法律不容挑衅的坚定立场。

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介绍,民法典颁布后,最高人民法院立即对新中国成立以来至2020年5月28日有效的全部591件司法解释进行逐一清理,废止116件,修改111件。严格对标民法典开展司法解释全面清理和新司法解释制定工作。及时完善相关民事司法解释,确保与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和精神保持一致,统一民事法律适用标准;加强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物权纠纷案件65万件、合同纠纷案件2027万件、人格权纠纷案件33万件、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92万件、环境资源类案件31万件,涌现了一大批适用民法典化解纠纷的典型案例。

据介绍,为指导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提高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决定:在完成司法解释全面清理和制定新的配套司法解释等前期成果基础上编辑《中国民法典适用大全》,以民法典的条文为中心,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司法指导性文件、权威释义、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等内容进行体系化编辑,并基于我国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将有关商事、知识产权、涉外民事关系等法律的具体适用也纳入其中,形成民法典司法适用的逻辑体系。本项工作共历时22个月,于2022年12月全部完成。编辑出版《适用大全》旨在系统总结新时代民商事审判经验,向广大法官阐释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的核心要义、制度体系和规则适用,不断提升法律适用的系统性、科学性、准确性,推动民商事案件裁判尺度统一,助力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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