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中两回引证周、秦、汉、唐的事迹,观点虽然不同,而“制”的得失须由“政”见,所论不免有共同的地方,评为“反复”是不错的。第一回引证以“制”为主,所以有“非郡邑之制失”(4),“徇周之制”,“秦制之得”(5),“州县之设,固不可革”(6)等语。这里周制之失是“末大不掉”(3),秦制之得是“摄制四海,运于掌握之内”(4);汉代兼用两制,“有叛国而无叛郡”(5),得失最是分明。秦虽二世而亡,但“有叛人(民)而无叛吏”(4),可见“非郡邑之制失”。唐用秦制,虽然“桀猾时起,虐害方域”,但“有叛将而无叛州”,可见“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6)。兵原也可以息争,却只能用于小群小争。群大了,争大了,便得“有德”,而且得有大德。“藩镇”是大群,有大争;而有兵无德,自然便乱起来了。—这番征引是证明“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那个主旨。第二回引证以“政”为主,所以有“侯伯不得变其政”,“失在于制,不在于政”(8),“失在于政,不在于制”(9),“天子之政行于郡不行于国”(10)等语。周虽失“政”,但“侯伯不得变其政,天子不得变其君”,上下牵掣,以至于此。所以真正的失,还“在于制,不在于政”。秦制是“得”了,而郡邑无权,守宰不得人;二世而亡,“失在于政”。“汉兴,天子之政行于郡不行于国”,“侯王虽乱,不可变也;国人虽病,不可除也。”“及夫郡邑,可谓理(治)且安矣”(10)。篇中接着举出孟舒、魏尚、黄霸、汲黯几个贤明的守宰。“政”因于“制”,由此可见。至于唐“尽制郡邑,连置守宰”(11),“制”是已然“得”了,只要“善制兵,谨择守”,便会“理(治)平”(11),不致失“政”。这就是上文提到的柳宗元向当时执政者建议的简要的原则了。—这番征引是证明郡县的守宰“施化易”而“能理(治)”(7),回答那第一难。郡县制的朝代虽也会二世而亡,虽也会“桀猾时起,虐害方域”(9),但这是没有认真施行郡县制的弊病,郡县制本身并无弊病。封建制本身却就有弊病,“政”虽有一时的得失,“侵弱之辱”“土崩之困”终久是必然的。—篇中征引,第一回详于周事,第二回详于汉事。这因为周是封建制的代表,汉是“政”因于“制”的实证的缘故。唐是柳宗元自己的时代,他知道的事迹应该最多,可是说的最少。一来是因为就封建郡县两制而论,唐代本不占重要的地位,用不着详其所不当详。二来也许是因为当代人论当代事,容易触犯忌讳,所以还是概括一些的好。
政制的作用在求“理(治)平”(11)或“理(治)安”(10)(14),这是“天下之道”。“理(治)安”在乎“得人”,“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后可以理(治)安”(14)。郡县制胜于封建制的地方便在能择守宰,能进贤退不肖,赏贤罚不肖。“且汉知孟舒于田叔,得魏尚于冯唐,闻黄霸之明审,睹汲黯之简靖,拜之,可也,复其位,可也,卧而委之以辑一方,可也。有罪得以黜,有能得以赏—朝拜而不道,夕斥之矣;夕受而不法,朝斥之矣”(10)。这正是能择人,能择人才能“得人”。但如孟舒、魏尚,本都是罢免了的,文帝听了田叔和冯唐的话,才知道他们的贤能,重行起用,官复原职。可见知人善任,赏罚不差,也是不容易的。这不但得有贤明的君主,还得有贤明的辅佐。“谨择守”(11)只是个简要的原则,实施起来,得因时制宜,斟酌重轻,条目是无穷尽的。能“谨”择守宰,便能“得人”,天下便能“理(治)安”了。“得人”真可算是一个不变的道理;纵贯古今,横通四海,为政都不能外乎此,不过条目随时随地不同罢了。柳宗元说郡县制是“公之大者”(13),便是为此。封建之初,虽然是“其德在人(民)者”,死了才“求其嗣而奉之”(2),但后来却只是“继世而理(治)”。“继世而理(治)者,上果贤乎?下果不肖乎?”(14)这只是私天下,家天下。“贤圣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封建者为之也”(14)。汤、武虽是“圣王”,而不能革除封建制,也不免有私心;他们是“私其力于己也,私其卫于子孙也”。秦始皇改封建为郡县,其实也出于另一种私心;这是“私其一己之威”,“私其尽臣畜于我”。可是从天下后世看,郡县制使贤不肖各居其所,使圣贤有以立于天下,确是“公之大者”。所以说“公天下之端自秦始”(13)。向来所谓“公天下”,原指尧、舜传贤,对禹传子的“家天下”而言。那是整个儿的“以天下与人”。但尧、舜之事太“远”了,太理想了。本篇着重实际的政制,所以存而不论。就实际的政制看,到了柳宗元的时代,郡县制确是“公之大者”。他将新的意义给予“公天下”这一语,而称“公天下之端自秦始”,也未尝没有道理。
议论文不管是常理,是创见,总该自圆其说,所谓“持之有故,言之成理”。最忌的是自相矛盾的毛病。议论文的作用原在起信;不能自圆其说,甚至于自相矛盾,又怎么能说服别人呢?本篇开端道:“天地果无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生人(民)果有初乎?吾不得而知之也,然则孰为近?曰,有初为近。孰明之?由封建而明之也。”上面的两答,好像是平列的;下面的两问两答却偏承着“生人(民)果有初乎?”那一问说下去,将“天地果无初乎?”一问撇开了。按旧来的看法,这一问原是所谓陪笔;这样撇开正是很经济的。可是我们觉得“无初”一问既然在篇首和“有初”一问平列的提出,总该交代一笔,才好撇开去。照现在这样,不免使人遗憾。篇中又说:“群之分,其争必大;大而后有兵有德。”接着却只说“德又大者”,更不提“有兵”一层。论到世袭制,也只说“其德在人(民)者,死必求其嗣而奉之”(2)。柳宗元不提“有兵”的用意,我们是可以看出的,上文已见。他这儿自然也是所谓省笔;可是逻辑的看,他是并没有自圆其说的。—前一例是逻辑的不谨严,广义的说,不谨严也是没有自圆其说的一目。又,篇中说:“彼封建者,更古圣王尧、舜、禹、汤、文、武而莫能去之。盖非不欲去之也,势不可也。势之来,其生人(民)之初乎?”(1)后面却又说,“殷(汤)、周(武)之不革者,是不得已也”(13)。这“不得已”虽也是“势”,却跟那“生人(民)之初”的势大不相同。这就未免自相矛盾了。篇中又说:“魏之承汉也,封爵犹建,晋之承魏也,因循不革;而二姓陵替,不闻延祚”(12)。这是回答那第二难。但魏、晋只是郡县封建两制兼用,而郡县更见侧重。用这两代来证明“秦郡邑而促”,似乎还比用来反证“夏、商、周封建而延”合式些。那么,这也是自相矛盾了。韩愈给柳宗元作墓志,说他“议论证据今古,出入经史百子,踔厉风发,率常屈其座人”。五百家注《柳集》说:“韩退之文章过子厚而议论不及;子厚作《封建论》,退之所无。”长于议论的人,精于议论的文,还不免如上所述的毛病,足见真正严密的议论文还得有充分的逻辑的训练才成。
本篇全文是辩论,是非难。开端一节提出“封建非圣人意”,已是一“非”;所以后面提出第一难时说“余‘又’非之”(7)。这两大段大体上是“反复”的。反复可以加强那要辩明的主旨,并且可以使文字的组织更显得紧密些。这两段里还用了递进的结构。论封建的起源时,连说“又有大者”“又大者”,一层层升上去,直到“天下会于一”。接着从里胥起又一层层升上去,直到天子。论汉代政制时说:“设使汉室尽城邑而侯王之,纵令其乱人(民),戚之而已。……明谴而导之,拜受而退已违矣。下令而削之,缔交合从之谋周于同列,则相顾裂眦,勃然而起—幸而不起,则削其半;削其半,民犹瘁矣”(10)。也是一层层升上去,不过最高一层又分两面罢了。递进跟反复是一样的作用,可以说是“异曲同工”。本篇的组织偏重整齐,反复和递进各是整齐的一目。篇中还用了许多偶句,从开端便是的,总计不下三十处,七十多语。又
用了许多排语,如“周有天下”(3),“秦有天下”(4),“汉有天下”(5),“周之事迹断可见矣”(8),“秦之事迹断可见矣”(9),“周事然也”(8),“秦事然也”(9),“汉事然也”(10),“有叛人(民)而无叛吏”(4),“有叛国而无叛郡”(5),“有叛将而无叛州”(6),“失不在于州而在于兵”(6),“失在于制,不在于政”(8),“失在于政,不在于制”(9)等等。偶句和排语也都可以增强组织的。柳宗元在朝中时,作文还没有脱掉六朝骈俪的规矩,本篇偏重整齐,多半也是六朝的影响。本篇是辩论文,而且重在“破”,重在非难。凡关键的非难的句子,总是毫不犹疑,斩钉截铁。如开端的“封建非圣人意也”(1)(2),结尾的“非圣人意也”(14),论秦亡说“非郡邑之制失也”(4),回答第二难说“尤非所谓知理(治)者也”(12),回答第三难说“是大不然”(13),都是斩截的否定的口气。这些是柳宗元的信念。他要说服别人,让他自己的信念取别人的不同的或者相反的信念而代之,就得用这样刚强的口气。要不然,迟迟疑疑的,自己不能坚信,自己还信不过自己,又怎能使别人信服呢?若是短小精悍的文字,有时不妨竟用这种口气一贯到底。但像本篇这样长文,若处处都用这种口气,便太紧张了,使读者有受威胁之感。再则许多细节,作者本人也未必都能确信不疑,说得太死,让人挑着了眼儿,反倒减弱全文的力量。这儿便得斟酌着参进些不十分确定的,商榷或诘难的口气,可不是犹疑的口气。这就给读者留了地步,也给自己留了地步,而且会增加全文的情韵或姿态。在本篇里,如:“势之来,其生人(民)之初乎?”(1)“得非诸侯之盛强,末大不掉之咎欤?”“则周之败端,其在乎此矣。”(3)“不数载而天下大坏,其有由矣。”(4)“曷若举而移之,以全其人(民)乎?”(10)便都是商榷的口气。如:“何系于诸侯哉?”(12)“继世而理(治)者,上果贤乎?下果不肖乎?”“岂圣人之制使至于是乎?”(14)便都是诘难的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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