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广州“好色区长”,70万嫖娼200次,喜欢两个人服务,常找学生和模特,被查前还在快活

他是广州“好色区长”,70万嫖娼200次,喜欢两个人服务,常找学生和模特,被查前还在快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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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拥军,男,汉族,1971年3月生,湖南湘阴人,省社科院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荔湾区区长。梅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广州对口帮扶梅州总指挥部总指挥。

2015年5月,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6年6月,因涉嫌贪污、受贿案,被提起公诉。

晏拥军,1989年7月参加工作。

当时,他刚刚从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校毕业,去了广州文冲船厂。在文冲船厂担任团委书记,是晏拥军仕途的重要起点。而后,他调任广州团市委。

2008年以前,晏拥军已在广州市团市委任职5年副书记,致力于推动青年志愿者行动。2007年10月,时任团市委副书记的晏拥军提出志愿服务的“微笑”概念,并在广州建立“微笑驿站”。

2008年起,晏拥军离开共青团系统,调任荔湾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在次年开始的广州治水期间负责荔枝湾“揭盖复涌”工程。

荔枝湾揭盖复涌工程位于当时的荔枝湾路。上世纪70年代荔枝湾涌盖涌后,这里成为一条马路。马路两旁,“西关古玩城”是国营的古玩集散地,经历近10年时间,这里已成为国内知名的古玩市场之一。

在晏拥军主导下,这一工程于2010年4月启动施工,并在半年内竣工。亚运来临,荔枝湾涌成为对外展示的亮点,同时入选“羊城新八景”。

荔枝湾工程为他的履历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这一年下半年,晏拥军任荔湾区常务副区长,并在半年后从常务副区长升任区长。

当时,广州各区“挖湖”正酣。荔湾区在花博园内划出500亩土地,开挖万花湖。据称,晏正是这一思路的主推者,但最终项目半途而废,未能落地。

2013年12月,晏拥军同时兼任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并作为广州市对口帮扶梅州指挥部总指挥开赴梅州,同时担任梅州市委常委、副市长。在梅州期间,他负责广州梅州对口帮扶、招商引资工作。

梅州作为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是广州的对口帮扶市,也是万庆良的老家。在挂任梅州期间,晏拥军仍为荔湾区区长,其间,其在荔湾区政府的主要工作由该区常务副区长刘捷暂代。

2013年年底到2014年上半年,广州市政府秘书长群体“减副”,从1正11副迅速“瘦身”至1正7副,本次“减副”减掉了1位兼任副秘书长,这个人就是晏拥军。

在2015年3月26召开的荔湾区全区领导干部大会上,广州市市委组织部已宣布,市委同意,刘捷任荔湾区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免去晏拥军荔湾区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同时,同意提名刘捷为荔湾区长人选、免去晏拥军荔湾区长职务。

晏拥军被查,距离其被免去荔湾区区长职务不到2个月的时间。在此之前,坊间其实已有晏拥军被查的传言。

得知晏拥军被查,接触过他的人士主要有两种反应,一种是感叹“可惜了”,一种是觉得“意料之中”。

2018年底月初,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晏拥军贪污、受贿案一审判决书:

中山市中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对晏拥军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中山市中院查明,晏拥军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共财物人民币24万元,受贿共人民币93.7万元、美元1万元、英镑2000元。

2006年4月至2007年12月,晏拥军在担任团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合计人民币24万元。如,2007年12月,晏拥军在兼任第八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志愿者部部长期间,伙同黄志勇利用职务便利,与凯某公司的刘某签订虚假行李存放架制作合同,骗取广州市青少年社会服务中心人民币20万元,并将其中的人民币18万元占为己有。

在受贿犯罪上,法院认定:2009年至2015年,晏拥军先后担任广州市荔湾区宣传部长、副区长、区长、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多次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合计人民币93.7万元、美元1万元、英镑2000元。

嫖娼200次花了60万

法院共认定了晏拥军四项受贿犯罪事实。其中一宗为:2009年至2015年间,晏拥军收受广州某旅行社总经理郭某以支付嫖资形式向其贿送的人民币60万元,还收受了郭某贿送的美元1万元。

晏拥军供述说:

2009年我到荔湾工作后,经常和郭某、黄志勇等人一起到威斯汀酒店开房打牌,到2015年2月份为止共计300多次,房费均由郭某支付,大概有六七十万元。

我们在威斯汀酒店开房打牌期间,有时我和郭某先到、离约定打牌时间较长,或者打牌结束时间较早,郭某会主动联系一些女性到酒店提供性服务。

根据我的记忆,我在威斯汀酒店嫖娼次数大概是开房次数的三分之二,大概200次,价格基本是每次3000元或5000元,嫖资均由郭某支付。

2010年、2011年、2012年我去四川成都出差考察,郭某一般会过去陪我,并联系当地女大学生、模特为我提供有偿性服务,地点在香格里拉酒店,大概有三四次,服务费由郭某支付,具体数额不知。

行贿人郭某证言:

我和晏拥军经常在一起吃喝,并以其“私人生活秘书”的身份解决他日常的花费、吃饭、喝酒、赌博、嫖娼等事情。2009年至今,我为他安排开房300多次,其中同时有嫖娼的200多次,剩余大约100多次仅用于赌博。

开房大多数在广州海航威斯汀酒店,也曾在建国酒店,但后者次数不多。开房费用一次大概1280元,加上房间其他消费,一共70多万元;嫖娼一次给小姐的费用3000元,有些质素好的小姐要5000元,晏拥军喜欢两位小姐同时给他服务,嫖娼费用一共70多万元。上述花费总共l40多万元。

我有时候直接从夜总会找小姐给晏拥军,有时候通过我一个叫“雯雯”的情妇介绍,找她的一些还在读书的同学给晏拥军。待嫖宿完后,我会给小姐每人3000元钱,有些会给5000元。这些小姐多是在校女学生或模特。开房全部都是以我的身份证登记入住的。

我最后一次为晏拥军安排嫖娼是2015年4月在四川成都,我在香格里拉酒店开了一间房,先后叫了两个小姐过来给他嫖宿。

晏拥军的初始学历并不高,他早期的成长进步应该是其个人能力的体现、不断奋斗的结果。

年纪轻轻就到了团市委副书记的重要岗位,而立之年就担任区长要职。如果他能一直严格要求自己,如果他能像当初在船厂工作时那样的勤奋、敬业与廉洁,那么他的仕途之船会行得更稳更远。

遗憾的是,从团市委副书记职位开始他就一路腐败,直到被查前还在受贿、还在快活。

晏拥军在金钱面前“缴械投降”,在美色面前他没有“缴械投降”而是“愈战愈勇”。

他拥有权力不是为人民服务而是为自己服务。在权力面前,丧失理性、迷失自我,思想被侵蚀、欲望被膨胀,最终只能

坠入犯罪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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