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6人套现电子消费券骗取18万人民币获刑

许昌6人套现电子消费券骗取18万人民币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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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在许昌市政府电子消费券发放期间,徐某组织人员使用软件异地申领大量电子消费券,随后伙同他人与许昌本地两家饭店经营者葛某、高某,以虚假消费交易的形式套现电子消费券,先后共骗取人民币18万余元,所得赃款被六名被告人分肥。

2022年12月16日,经许昌市魏都区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徐某六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但六被告人均积极退赃,认罪认罚,均可从轻处罚。

六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到两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五年到两年不等的缓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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