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类乙管”后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首场发布会,回应了这些热点

“乙类乙管”后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首场发布会,回应了这些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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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公告,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12月27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措施,并回答媒体提问。

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米锋表示,当前,我国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工作重心从“防感染”转向“保健康、防重症”。实施“乙类乙管”,是综合评估病毒变异、疫情形势和我国防控工作等基础上作出的防控策略调整,是实事求是、因时因势优化完善防控措施的主动作为,是为了不断提升防控工作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

实施“乙类乙管”,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

米锋强调,实施“乙类乙管”,绝不是放开不管,重点是强化服务和保障。要抓实抓细医疗救治资源准备,着力做好群众用药需求,全力做好老年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的防护和救治,特别是强化老年人疫苗接种和健康管理,切实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实施“乙类乙管”,仍然需要广大群众的支持和配合。要继续坚持近三年来养成的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始终做好个人防护。

为何把新冠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具备了哪些条件?

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李斌表示,当前,随着病毒变异、疫情变化、疫苗接种普及和防控经验积累,我国新冠疫情防控进入了新阶段,防控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密切跟踪病毒特点,研判疫情形势,加快推荐疫苗接种和保障药物供给,加强医疗救治和防控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等,这些因素都为我们调整新冠病毒感染的法律归类创造了条件。因此,调整为“乙类乙管”打的是有准备之仗,绝不是被动地放开。

从疫情形势和病毒变异情况来看,奥密克戎变异株已经成为全球流行优势毒株,虽然感染人数多,但是重症率和死亡率低。国际和国内检测数据显示,奥密克戎变异株的致病力和相比原始株和其他关切变异株减弱,所导致的症状以发热和上呼吸道症状为主。

从人群免疫水平来看,我国新冠疫苗接种得到普及。全国目前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超过34亿剂次,疫苗接种覆盖人数和全程接种人数分别占全国总人口的92%和90%以上。

从防控工作基础看,通过完善分级诊疗救治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增设发热门诊,增加定点医院重症病床、ICU以及相关救治设备与物资储备,医疗救治能力得到提升,逐步统筹实现新冠感染者的救治和日常医疗服务保障。国内外特异性抗病毒药物研发取得进展,我国筛选出“三药三方”等临床有效方药。广大医疗卫生人员积累了较丰富的疫情防控和处置经验,防治能力显著提升。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是“保健康、防重症”,依法将新冠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是疫情防控策略的重大调整,将有助于更好地适应病毒变异和疫情形势的变化,有助于把防控资源更加集中到保护患有基础病的老人、孕产妇和儿童等重点人群上来,有助于更好地保障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医疗卫生需求,有助于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调整为“乙类乙管”后防控措施有哪些不同?

国家疾控局副局长常继乐表示,根据传染病的暴发和流行情况,以及它的危害情况,法定传染病在我们国家分为甲、乙、丙三类。现行的法定传染病一共是40种,其中甲类是2种,乙类是27种,丙类是11种。乙类传染病里面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和炭疽中的肺炭疽,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防控措施,也就是平常大家说的“乙类甲管”。调整以后,在防控方面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不同:

第一,在传染源发现方面,“乙类甲管”时,主要是通过风险职业人群“应检尽检”、风险区域的全员核酸筛查等方式来发现感染者。实施“乙类乙管”以后,我们主要是通过医疗机构就诊、居民自我健康监测、重点人群检测等方式来发现感染者。各地要保证社区保留足够数量的便民核酸检测点,前一段时间新闻发布会也专门提到这一点,保证零售药店、网络销售电商要有充足的抗原检测试剂,来满足居民的检测需求。

第二,在传染源的管理方面,“乙类甲管”的时候,对发现的感染者和未排除的疑似病例要实行隔离治疗措施。同时,对密切接触者要开展流行病学的调查和隔离观察。实施“乙类乙管”以后,我们对发现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病例采取居家健康管理。

第三,在社会面的防控方面,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以后,社会面的防控措施更多的集中在重点场所、重点机构、重点人群,取消或者减少对其他场所机构和人员活动的限制,尽量减少对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的影响。比如说,我们除了养老院、社会福利院这些特殊机构以外,不再查验核酸阴性证明,也不再对跨区域的流动开展落地检,也不再对外溢风险人员开展跨区域协查,不再划定高风险、低风险区,也不再采取高风险区“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风险管控措施。

第四,在国境卫生检疫方面,实行“乙类乙管”以后,对入境人员不再实施闭环转运、集中隔离等措施。来华人员按照海关要求,填写健康申明卡,申报正常且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的人员可以直接进入到社会面,对入境的物品不再采取预防性消毒,对进口冷链食品也不再进行抽验。

如何防范措施调整后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

国家卫生健康委疫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组长梁万年表示,“乙类乙管”绝不是放任不管,在防控措施调整的初期,可能会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病例的增加,继而可能会引发药品的供应不足,部分地区产生医疗挤兑甚至会引起公众的恐慌等现象。为此,我们已经和正在积极的针对这些风险进行有关的准备,保障调整的平稳过渡。

当前,我们应该将工作重心从防感染转移到医疗救治上来,工作的目标是“保健康、防重症”,确保防控措施调整转段的平稳有序。特别需要关注老年人、有基础性疾病人群、儿童、孕产妇等重症高风险人群的疫苗接种、个人防护和感染后的及时救治,最大限度的保障医疗需求,最大限度的减少重症和死亡。

梁万年表示,为有效防范风险,有必要进一步强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疫苗接种,特别是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的疫苗接种。

二是加强药品的供应保障,包括中药、西药以及相关的医疗设施设备等,千方百计的满足老百姓的用药需求。

三是通过在线健康咨询、科普等,鼓励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病例优先选择居家隔离治疗。对老年人等重症高风险人群,要摸清底数,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健康管理,提供转运、住院等绿色通道,确保应治尽治、应收尽收。

四是完善医疗机构分级诊疗机制,优化配置医疗资源,加强基层诊疗能力建设,统筹新冠感染者的救治和日常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尽最大可能不影响正常的医疗服务需求。

五是做好风险沟通,面向公众加强宣传倡导。围绕健康监测、个人防护、居家合理用药甚至垃圾弃置等方面给出建议,帮助公众了解如何科学合理用药、何时就医以及去哪里就医等具体问题,促成公众理性应对新冠疫情,避免恐慌。

六是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和维持社会经济日常运行的工作人员。

七是加强病毒变异情况的监测,加强疾病严重性、医疗资源使用等情况的监测,尽量避免发生医疗资源挤兑。

我国当前医疗资源储备情况如何?

国家卫健委医政司司长焦雅辉表示,随着疫情发展进入到不同阶段,各个地方的需求是不一样的,有的地方现在是疫情进展的过程中,发热门诊的诊疗需求供需矛盾比较突出。有的地方随着重症患者的出现,急诊和重症的救治需求压力是很大的。我们也采取多种措施,指导地方不断扩充医疗资源,扩大我们的医疗服务供给,满足患者的诊疗需求。在扩充发热门诊医疗资源方面,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几个措施。

一是扩容发热门诊资源。我们要求二级以上医院和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要开设发热门诊或者发热诊室,应开尽开、应设尽设。截至12月25日,全国二级以上医院发热门诊超过1.6万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设的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超过4.1万个。同时,我们简化发热门诊的就诊流程,增加药品配备,提高发热门诊医疗服务效率。另外,在有一些地方,像北京、上海、安徽、江苏、山东等省份,也通过利用方舱医院、体育馆、核酸采样点,把它们改造成临时发热诊疗点,不断满足发热患者的诊疗需求。

二是推行分级诊疗。我们要求在城市,以地级市为单位,划分网格化的医联体,在农村以县为单位组建县域医共体,利用分级诊疗的模式,充分发挥城乡三级医疗服务网络的作用,各级医疗机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为患者提供分层分级的医疗救治服务。

三是提供互联网诊疗服务。通过互联网诊疗服务,为发热患者提供线上咨询和用药指导,开具相应的处方,利用线下第三方配送,来满足患者的用药需求。

四是多渠道增加药品供给。我们也了解,相关部门在加大药品的生产、配送和供应,更多的患者可以通过零售药店或者线上购药的方式,来获得需要的药品。

调整后的疫情防控措施重点有哪些变化?

常继乐表示,“乙类乙管”,调整的只是管的等级,而不是“不管”,更不是“躺平”。在三年的抗疫历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稳中求进、走小步不停步,因时因势动态优化调整防控措施,不断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这是我们国家疫情防控的一条重要经验。

常继乐谈到,当前,根据病毒的特点、疫苗接种的普及、医疗资源的准备、防控经验的积累和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的提升等综合研判,我国已经具备了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的条件。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面临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调整管理措施既是科学的,也是必要的。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以后,不是可以松口气或者歇脚的信号,更不是以后完全一放了之。”常继乐强调,其实不管是甲类、乙类甚至丙类传染病,在流行的时候都需要采取必要的控制传播措施。调整以后我们的工作目标确立为“保健康、防重症”,工作重心由防范全人群感染转移到保护重点人群、降低重症和死亡,目的还是为了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调整以后防控措施的重点主要有几个方面,概括起来叫“三重一大”:

一是加强重点人群保护。进一步提高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率,保障充足药物供应,开展65岁及以上老年人等高风险人群健康调查,做好分级分类诊疗工作。

二是加强重点机构防控。做好养老院、社会福利院、医疗机构、学前教育机构等人群集中的重点机构防控,在疫情流行期间要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像养老院和社会福利院这些机构,要适时采取封闭管理,严防机构内聚集性疫情发生。

三是做好重点行业防控。对维持社会基本运行的公安、交通、物流以及保障水电气暖这些行业,要强化员工个人防护和工作环境的通风消毒,建立人员轮岗备岗制度。

四是动态开展大型密闭场所防控和大型活动管理。强化疫情动态监测与应对,疫情严重时,对人员容量大、空间密闭的场所,比如场站码头、大型超市、大型娱乐场所还有交通运输工具等,短期内可以采取必要的减少人群聚集和人员流动等措施,暂缓大型活动的举办,来压制疫情高峰。

奥密克戎是否会导致“白肺”现象?

焦雅辉表示,现在出现的所谓“白肺”与原始毒株和疫苗接种没有关系,并且当前的流行优势毒株仍然是奥密克戎毒株,这方面的信息,中国疾控中心专家在之前的新闻发布会上已经进行了回应。

焦雅辉介绍,白肺是肺部影像学表现的一个口语化描述。我们知道,肺部是由肺泡组成的,肺泡里面充满空气,进行CT或者X线检查的时候,射线穿过肺泡,影像表现是黑色区域,但是当肺泡里出现炎症或感染,有渗出液和炎性细胞的时候,肺泡就被这些渗出液和炎性细胞所填充,射线就穿不透,在影像学上出现白色区域。这个白色区域反映出来的是渗出物的影像学表现,并不是说肺脏组织实体变成了白色。随着渗出液的吸收、炎症的消退,白肺的表现也会逐渐消退,肺部的影像学表现会逐步恢复为黑色区域。

她强调,并不是说只要肺部出现了炎症就都叫白肺,白肺应该是比较严重的肺炎表现。一般来讲,肺部的炎症比较重,渗出的比较多的时候,也就是白色影像区域面积达到了70%到80%,在临床上大家口语化称为白肺。所以不是只要出现了炎症就是白肺。这个阶段患者会出现低氧血症或呼吸窘迫。这类患者在临床上,尤其是高龄合并严重基础疾病的患者可能出现,但是这样的患者占比非常低。我们也注意到,现在网络上大家说的白肺有的不是真正的白肺,有的也没有达到很严重的程度,把它误称为白肺。

“不仅仅是新冠病毒,多个病原体都可以引发肺部炎症,像呼吸道合胞病毒、流感病毒,包括一些细菌,如军团菌都可以引发肺部的炎症,严重的时候都可以出现炎症表现。”焦雅辉表示,治疗上讲,我们现在有成熟的专家共识和治疗方案,主要是俯卧位通气,另外就是进行给氧治疗,包括无创呼吸机、有创呼吸机,还有被网友称为救命神器的ECMO。加强原发病的病因治疗,白肺患者中有相当部分可以好转。

“乙类乙管”后进入公共场所是否可以不戴口罩?是否还需要强调个人防护?

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主任医师殷文武表示,在实施“乙类乙管”之后,社会面的传染源更加不确定,所以更要做好个人防护。

一是坚持规律作息、锻炼身体、健康饮食、戒烟限酒,保持良好心态,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二是讲究卫生,注意个人防护,要勤洗手、遵守咳嗽礼仪,居室保持清洁、常通风,必要的时候使用消毒剂。特别是在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我们还是要规范佩戴口罩。

三是积极接种疫苗,提高自己的抵抗力。如果没有禁忌证、身体条件允许,特别是老年人,要尽快接种。如果达到了加强接种的条件,也要尽快加强接种。

四是做好健康监测和居家治疗。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我们可以做抗原检测,如果是阳性且症状又不重,就可以居家治疗。如果有症状加重的情况,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五是在疫情流行期间,还是要减少外出、减少聚集活动。如果要上班通勤的话,最好是保持“两点一线”。如果我们检测阳性或者有症状,要减少外出。同时,对一些重点人群,像有基础病的老年人,还有儿童、孕妇等等,在疫情期间最好少外出、少聚集。在疫情流行较严重时,还是尽量不要到影剧院、KTV、棋牌室、剧本杀这样空间密闭、人群密集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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