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公告,自2023年1月8日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从“乙类甲管”降为“乙类乙管”。
12月2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会上,有媒体提到,前一段时间,部分公众对当前公布的疫情数据提出了质疑,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上也作出了解释。
↑发布会现场
随着新冠调整为“乙类乙管”后,是否还会每日发布疫情数据?新冠疫情监测、数据收集、报告和发布要求和“乙类甲管”时有什么不同?对此,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主任医师殷文武介绍了新冠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之后,疾病监测、报告以及对外发布的调整建议。
据悉,一是调整公布的内容,要公布现有住院病例数、现有重症数、危重症数以及累计死亡病例数。删除既往密切接触者的报告情况。不再区分本土病例和境外输入病例。
二是对公布的频次做调整,中疾控将根据情况动态调整,最终回归到乙类传染病每月公布一次。
三是公布平台由中国疾控中心在中心网站定期公布。监测内容上,由传染病网络直报病例报告为主,调整为病例报告、核酸和抗原检测、哨点医院监测以及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监测,特别是病毒株变异情况等综合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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