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将于12月27日至30日在北京举行。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接受包括红星新闻记者在内的集体采访时表示,立法法修正草案将提请本次常委会二次审议。
臧铁伟介绍,2022年10月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对立法法修正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几点主要修改。
一、完善立法的指导思想,增加“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容。
二、增加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内容。
三、总结近年来实践经验,增加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加强立法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发布立法信息,介绍情况、回应关切。
四、充实完善设区的市立法事项范围,增加规定设区的市对“基层社会治理”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五、明确法律、地方性法规公布后,草案说明、审议结果的报告等也要公开。
此外,臧铁伟表示,此次修改立法法,贯彻落实党中央要求,总结实践经验,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保证在法律起草和审议过程中,及时解决合宪性、合法性问题。其中,一是明确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涉及合宪性问题的相关意见。二是明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后,对涉及的合宪性问题应当在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开展了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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