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再增6城,商务部将于近期印发相关试点方案

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再增6城,商务部将于近期印发相关试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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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批准沈阳、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成都等6个城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并要求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进试点工作。12月23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对此表示,这次国务院批准在沈阳等6个城市开展试点,是试点示范的第二次扩围,也是我国服务业开放的又一重要举措。

2015年5月,国务院批准北京率先开展试点。2021年4月,国务院批准在天津、上海、海南、重庆开展试点,试点示范范围扩大到5省市,成效日益显现。

产业开放方面,在5省市先后实施了科技、文化、电信等11个行业领域的60多项开放措施。制度创新方面,在北京推出科技研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领域近70项政策创新,在天津等4省市推出151项差异化试点措施。

标志性项目落地实施方面,北京落地标志性项目140多个,涉及专业机构、基地平台和新兴业态,包括多个全国“首家”“首创”;上海吸引金融科技项目,海南培育文体娱乐融合发展项目,重庆布局大科学装置项目,取得积极成效。

2022年前三季度,5省市共创造了6.9万亿元的服务业增加值,占当地地区生产总值的70.6%,高于全国均值17.1个百分点。1-11月,5省市服务业吸收外资476.9亿美元,占全国的36.8%,同比增长10.2%,高于全国均值7个百分点。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扩大市场准入,加大现代服务业领域开放力度。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对增设试点工作也作出了部署。在沈阳、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成都等6个城市增设试点。上述新增试点城市,服务业发展基础较好、试点意愿和实施能力较强、具有区域代表性。在现有服务业扩大开放试点示范“1+4”格局的基础上,将6个城市纳入试点,对完善试点示范布局、引领带动全国服务业开放、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在增设试点城市的同时,商务部牵头研究制订了相应举措,支持6个城市在服务业领域积极开展探索。相关试点方案将于近期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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