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宋 王安石

《伤仲永》宋 王安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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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溪民方仲永,耕。仲永五年,未尝书具忽啼之。焉,借旁近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父母、收族乡秀才观之。自是物作诗立皆有可观者。邑人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之。利其然也,仲永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到舅家问焉,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也。其受之天也,人远矣。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

创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1043),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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