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区高风险区域全部解除

郑州航空港区高风险区域全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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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变化,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有关要求,经综合研判,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现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降为低风险区

龙王办事处

1. 龙安社区2号院、3号院2号楼2单元、5号院、6号院4号楼

2. 龙祥社区2号院、3号院13号楼

3. 龙王老镇区龙港大酒店

银河办事处

1. 裕祥小区6号楼卫生所

2. 裕祥小区4号楼1单元、5号楼1单元、6号楼、7号楼、8号楼、12号楼、15号楼、19号楼1单元

3. 河苑小区3号楼2单元、4号楼1单元、6号楼1单元

4. 港南分布式能源项目部宿舍楼

新港办事处

1. 梅河路新港一号安置区西北侧200米场院

2. 航南新城23号楼2单元

3. 梅河新居6号楼2单元

八千办事处

八千镇区供销社小区北楼5单元

龙港办事处

冯庄村三组安置区第二、三、四排

郑港办事处

1. 山顶御景园9号楼2单元

2. 正弘林语苑6号楼2单元、8号楼1单元

3. 白鹭源春晓3号楼1单元、12号楼1单元

4. 和昌鸿运湾4号楼1单元

5. 蔚来云城云园6号楼1单元

滨河办事处

1. 大老营老村F区对面停车场

2. 马庄安置区北馨港时尚酒店

3. 凌空街吉盛和酒店、凯悦宾馆

4. 巡航路九天时尚宾馆、四季酒店、富家精品酒店8125房间

5. 滨河花园一期7号楼1单元302号

6. 滨河花园二期1号楼1单元、2单元、6号楼1单元702号,9号楼1单元401号、2单元1201号,13号楼1单元1503号

7. 营河社区1号楼2单元1104号,2号楼2单元901号,3号楼1单元1603号,4号楼1单元,6号楼1单元1202号、2单元1703号,7号楼,11号楼702号,20号楼1单元503号、2单元,21号楼1单元,24号楼1单元1004号、2单元

8. 营河社区大河刘村13号楼1单元602号

9. 河东第四安置区瑞景苑6号楼1单元

10. 正弘麓林苑10号楼1单元2503号

11. 相州街润鑫时代广场时代快捷宾馆、温馨宾馆

12. 凌寒街兴隆商贸中心七夕公寓、单间出租宾馆,荣港商贸中心春天宾馆、豪庭宾馆、荣港二楼、三楼宾馆,孟刘冈市场二楼

13. 雍州路锦荣悦汇城1号楼1127号、3号楼619号

14. 滨河花园二期卫生室

15. 河东第四安置区瑞景苑6号楼1单元

16. 豫发白鹭源1号楼2单元、10号楼1单元

张庄办事处

张庄村北街三组1082号、南街五组0019号、东街二组1032号、南街四组145号、南街四组134号、东街四组862号、南街二组220号、东街一组822号、北街二组1190号、张庄村西街菜市场、南街三组689号、南街三组645号、北街三组0165号

低风险区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疫情防范措施。

二、疫情防控措施

自12月12日12时起,全区所有高风险区域全部解除。衷心感谢广大市民朋友对郑州航空港区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配合。请大家继续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用公筷,保持安全距离,进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主动扫场所码。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及时就医,做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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