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民法典》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一般规定

00:00
17:52
第五十七条:法人
第五十八条:法人的成立
第五十九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六十条:法人的民事责任承担
第六十一条:法定代表人
第六十二条:法定代表人职条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三条:法人的住所
第六十四条:法人的变更登记
第六十五条:法人登记的对抗效力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