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钱是货币,是一个人拥有的物质财富的多少的标志,就其自身而言,是不分贵贱的。
在犹太人的赚钱观念中,他们从来就不把蹬三轮、扛麻袋看成是低贱的事,
也不认为做老板、经理就高人一等,钱不管在谁身上都一样是钱,它们不会到了另个人的口袋中就不是钱了。
因此他们在赚钱的时候,不会把钱分为高贵的或低贱的,即使他们目前所从事的职业不好,
也不会觉得自己低人一等;无论从事什么职业,心态都会表现得非常平和。
对于钱,犹太人有自己的看法,他们认为“金钱无姓氏,更无履历表”。
他们相信,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赚钱,是心安理得的。
因此,他们会想尽一切办法,尽量赚取更多的钱,不管这些钱是知识分子脑力劳动得来的,
还是农夫出售了产品得来的,他们都收之无愧,处之泰然。
会赚钱的犹太人有很多,以放债发迹的亚伦就是典型的一例。
这位移居英国的犹太人从打工开始,用他积攒的一点钱做些小生意。
由于他的努力,生意不断扩大,这时,他的资金周转不过来,只得向银行借款。
在实践中,他发现向别人借钱要付出很高的代价,往往与商业经营获得的利润相差无几。
他想,自己辛苦劳动赚来的钱大部分要交给银行,而且风险比银行还大,不如自己也去从事放债业务。
几年后,他开始了放债业务。他一边抽出部分资本贷给急需用钱的人,一边维持小生意经营。
另外,他又从银行贷来利率相对较低的钱,以较高的利率转贷给别人,从中赚取差额利润。
有些人急等着用钱,宁愿以月息20%借贷,这样,等于100元放贷1年,就可以得到240元的回报,这比做生意要划算得多。
亚伦就是看准了这一点,才使得自己的财富不断增加。亚伦63岁去世时,留下了一笔巨大的财产。
犹太人一向把金钱当做世俗的上帝,他们认为:在这个世界上,除了上帝之外,就只有金钱最值得人尊敬和重视了。
在《塔木德》中,有许多关于金钱的格言:
“《圣经》放射光明,金钱散发温暖。”
“身体依心而生存,心则依靠钱包而生存。”
“用钱去敲门,没有不开的。
“钱会给予我们向神购买礼物的机会。”
“钱不是罪恶,也不是诅咒,它在祝福着人们。”
犹太人在追逐金钱,聚集财富方面的成功,使其在世界民族之林中占据一席之地。
因为在商业社会中,人的成功标志,人的价值实现,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自己在财富方面的成功。
犹太人在经商的过程中,始终坚守着一点,他们对顾客不带一丝成见,而且总是平等对待。
在犹太人看来,因为成见而破坏了可以赚钱的生意,是很不值得的。
犹太人居住在世界各个地方,虽然他们拥有不同的国籍,但是他们都自视为同胞,而且他们之间经常保持密切的联系。
犹太人在经商过程中的宝贵经验是:贸易之中无成见,要想赚钱,就得打破既有的成见。
对交易的对象,犹太人也是不加区分的。只要能达成生意协议,能从对方的手中赚到钱,就是能够做的。
犹太人观念中,除了犹太人之外,其他人都被称为外国人。
为了赚钱,无论是哪个国家的人,都是他们交易的对象。
他们绝对不会轻易放弃一桩能赚钱的生意,所以对交易对象的宗教信仰、肤色、社会性质是不会加以区分的。
犹太人明智地认识到:要赚钱,就不能有太多的顾虑,不能被原来的传统观念和习惯束缚,要敢于接受新观念,
打破旧传统。大家都知道,金钱是没有国籍的,所以,赚钱不应该划分国籍,不应该把自己局限在一个很小的圈子里。这也是犹太人的成功所在。
犹太人认为金钱是没有性质的,所谓的性质是人自己主观强加给金钱的。
如果说坏人得到了金钱,金钱就变成罪恶的了,那么让善良的人把它赚回来,它就可以是善的了。
犹太人认为,主观区分钱的性质是件荒唐的事,那样做不但束缚思想而且又浪费时间。
由于犹太人对金钱不问出处,这就保证了他们的思想不受世俗观念的拘束,是完全自由的。
在他们的眼里,什么钱都可以赚,什么生意都可以做,即使“捡垃圾的也可以赚钱”。
商人的职责就是赚钱,此外其他的一切东西,都不过是用来赚钱的工具和手段而已,因此根本不必考虑太多的东西。
犹太商人哈同出租房屋和地皮时,租户不但要提前交付一定的租金,还要交纳数额巨大的小租。
所谓小租就是一次性的起租费,由哈同创设的这种收小租做法,日后成为世界上流行的计租方式。
比如,哈同租给纽约公司一间店面,从订立合同之日起就收取了第一个月的租金900美元和6500美元的小租。
而实际租期则从半年后才开始。这样,哈同提前6个月得到了7400美元,这些钱可以用来投资别的生意。
正因为犹太人不区分金钱的性质,所以,犹太人在赚钱的时候,对于所借助的东西,
是不存在一点感情的,只要没有触犯法律,并且有利可图,就可以拿来用,根本没有必要考虑太多。
犹太人做生意的目的就是为了赚钱,获得最大的利益。哈默就是突出的代表。
在苏联刚刚成立时,世界上的商人都不敢到这里来,只有他有胆有识,与苏联做生意,在前苏联赚了很多钱。
他也由此起步,成了20世纪世界历史上最富传奇色彩的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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