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记者从河南省政府获悉,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期间困难和特殊群体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自2022年12月1日起,我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75元。这一政策将惠及我省94万生活困难残疾人和120万重度残疾人。
按照我省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此次提标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做好资金测算和经费保障,于每月10日前按新标准将补贴资金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足额发放到位,并提前做好2023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预算和保障工作。
同时,各地要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的使用管理,在标准变更前及时处理系统中补贴审核认定、停发、续发、补发等各项工作,确保提标后线上审核发放运转顺畅,数据更新录入有效衔接。
各地要将提标工作与加强补贴精准管理相结合,建立完善主动发现机制,通过入户走访、大数据检测等方式,主动发现自愿申领且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并提供服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进一步落实政策衔接规定,建立数据比对与动态复核机制,提高补贴发放精准度,实现动态施保、应退尽退。积极运用人脸识别、生存验证等智能技术,探索构建主动发现、精准发放、动态监管的智慧补贴管理服务机制,提升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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