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经研判无社区传播风险可不开展区域核酸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经研判无社区传播风险可不开展区域核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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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国家卫健委网站发布了由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制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方案》《新冠肺炎疫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指南》《新冠肺炎疫情居家健康监测指南》。

其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对区域核酸检测策略作出部分调整。

在此次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中,对“区域核酸检测”明确规定:疫情处置过程中,在流行病学调查基础上,根据疫情发生地区人口规模大小、感染来源是否明确、是否存在社区传播风险及传播链是否清晰等因素综合研判,根据风险大小,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确定检测人群的范围、频次和先后顺序。

如个别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对居住地、工作地、活动区域传播风险较低,密切接触者已及时管控,经研判无社区传播风险,可不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此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附件7《新冠肺炎疫情不同场景下区域核酸检测策略》规定:疫情发生后,在流行病学调查基础上,综合疫情发生地区人口规模大小、感染来源是否明确、是否存在社区传播风险及传播链是否清晰等因素进行研判,根据风险大小,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确定区域核酸检测的范围和频次。安排下沉干部和社区工作人员逐户敲门,摸清人员底数,组织引导区域人员分批分时参加核酸检测,确保“应检尽检、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此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中还规定:疫情处置过程中,如个别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对居住地、工作地、活动区域传播风险较低,密切接触者已及时管控,经研判无社区传播风险,可不划定风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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