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山县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11月20日,我县在常态化核酸检测时发现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现将其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易某某,男,现住马畈镇永林村。
11月15日,6:00从武汉市洪山区大岗村乘坐面包车返乡,11:00到达罗山县周党镇,妻子陈某某自驾三轮车将其接回家后未外出。
11月16日—20日,一直在家未外出。
无症状感染者2:陈某某,女,现住马畈镇永林村,系无症状感染者1易某某的妻子。
11月14日,10:00左右自驾三轮车到罗山县周党镇接丈夫易某某回家,16:10自驾三轮车到马畈镇永林村小学接小女儿与儿子放学,之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11月15日,7:10自驾三轮车送小女儿与儿子上学,7:22在永林村小学附近王屠店购物,之后返回家中未外出,16:10自驾三轮车到马畈镇永林村小学接小女儿与儿子放学,之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11月16日,7:10自驾三轮车送小女儿与儿子上学,之后返回家中未外出,16:10自驾三轮车到马畈镇永林村小学接小女儿与儿子放学,之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11月17日,7:10自驾三轮车送小女儿与儿子上学,7:44在永林村小学附近王屠店购物,之后返回家中未外出,16:10自驾三轮车到马畈镇永林村小学接小女儿与儿子放学,之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11月18日,7:10自驾三轮车送小女儿与儿子上学,8:52在三农百货超市购物,之后返回家中未外出,16:10自驾三轮车到马畈镇永林村小学接小女儿与儿子放学,17:20自驾三轮车到马畈二中接大女儿放学,之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11月19日,7:59在马畈镇永林村王屠店购物,8:30自驾三轮车带大女儿、小女儿与儿子前往罗山县周党镇梦幻吊桥游玩,12:00左右返回家中,13:58自驾三轮车带大女儿、小女儿与儿子到马畈菜市场购物,之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11月20日,8:00左右自驾三轮车将大女儿送到马畈二中,随后送小女儿与儿子到永林村小学,之后到马畈街道韵达快递点取快递,8:49到马畈高中学校附近富诚生活超市、森源购物广场购物,之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健康安全,提醒广大市民:
1.请与以上时间、地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所在村居或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2.非必要不跨市县流动,近期确需返乡或出行的市民,要落实行前和返程“双报备”,提前通过“豫事办”App、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或电话等渠道向目的地村居、单位或酒店报备。返回后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分级管控等措施。故意隐瞒或未及时报告、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光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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